2026年2月1日,国务院第825号令《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定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全文共7章44条,对路面执法、检查流程、罚款依据、责任追究等环节作出刚性约束,重点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随意拦车、违规设卡、乱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推动道路执法回归规范、公正、文明的轨道,让全国车主、货车司机、日常出行人员上路更安心、更有底气。
825号令的出台与实施,经过长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与严格审议,于2025年12月5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2月17日正式公布,预留充分时间开展宣传、培训与执行准备。条例效力覆盖全国,高于各类地方文件、内部口径与临时通知,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突破条例划定的红线,为规范路面执法提供了统一、权威、可落地的制度依据。
长期以来,公路运输与日常出行中,部分不规范执法行为影响通行效率与群众感受。无依据拦车检查、超出权限罚款、同一行为多次处罚、隐蔽式执法、违规扣车等现象,不仅增加出行成本,也影响执法公信力。825号令聚焦这些实际问题,用明确条款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用严格监督约束执法行为,用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与便民的平衡。
条例明确,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正、规范、文明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优先采用提醒、劝导、警告等方式,不以罚款为唯一手段。这一导向让执法更有温度,也让道路通行更加顺畅。
825号令对路面车辆检查作出清晰界定,明确只有四类法定情形可以拦车检查,除此之外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四类情形包括处理交通事故、发现明显违法嫌疑、开展法定专项整治、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前,必须身着制式服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产生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城市快速路、交通枢纽、学校与医院周边、居民区出入口等敏感路段违规设卡,严禁追逐、逼停正常行驶车辆。
罚款规范化是条例的核心内容之一。825号令明确规定,罚款只能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部委公布的规章为依据,地方自行制定的通知、管理办法、内部口径、口头要求,均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依据非法定文件作出的罚款决定,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已缴纳的罚款可以按程序退回。
条例全面禁止趋利性执法,明确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罚款任务,不得将罚没收入与执法机构经费、工作人员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切断“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的利益链条,让执法回归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的本职。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处罚问题,825号令作出严格限制,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轮番处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检查机制,能合并检查的合并进行,能联合执法的联合开展,减少对正常通行与运输经营的干扰。
条例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路面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决定送达、强制扣押等关键环节,均通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文字记录等形式全程留痕、归档保存,实现所有环节可回溯、可监督、可核查。全程记录既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也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口头处罚、私下处理、无凭据罚款等情况。
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是重要配套措施。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前,必须完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裁量标准、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出具全国统一制式的法律文书,不得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决定,不得省略法定程序。当事人提出的合理陈述与申辩,执法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如实记录、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825号令强化对违规执法的责任追究,建立明确的纠错与问责机制。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无法定依据检查罚款、违反程序拦车扣车、违规设置卡点、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撤销违规决定、退还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追究机制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确保条款落地见效。
条例对货车司机群体作出重点保障。货运车辆检查坚持依法依规与便利通行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标准与程序开展超限超载检测,不得随意提高检测标准,不得在同一线路重复检查、重复处罚。鼓励采用不停车检测系统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减少车辆停靠与排队时间,提升干线公路通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助力物流畅通与实体经济发展。
对于私家车与日常出行车辆,条例同样提供全面保护。无明显违法嫌疑的车辆,不得随意拦停检查;未影响道路通行与安全的轻微行为,以提醒纠正为主;停车管理、通行管理等执法活动,坚持公开、透明、便民,不得在无提示、无标识、无告知的情况下实施隐蔽处罚。规范执法让城市通勤、家庭出行、自驾出游更加安心。
825号令实施后,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落实工作。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公安交管系统组织专项培训,明确执法边界、流程与责任,统一执法标准与文书格式;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大巡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路面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多地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解读与提示,引导执法人员规范履职,引导群众知晓权利、配合执法、依法维权。
从各地运行情况来看,条例实施效果逐步显现。随意拦车、违规设卡现象明显减少,罚款依据更加清晰透明,执法流程更加规范统一,重复处罚、趋利性执法得到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持续改善,车主与司机的满意度稳步提升。规范执法不仅没有降低管理效能,反而减少矛盾纠纷,提升通行效率,增进社会信任。
条例的落地,也推动执法理念持续转变。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与道路秩序,而非单纯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对严重违法严格依法处理,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更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
825号令的施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举措。公路连接城乡、贯通全国,规范路面执法,直接关系物流效率、经营成本、出行体验与社会公平。条例用制度管住任性执法、随意执法,为出行者与经营者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交通秩序保障。
对于广大车主与司机而言,825号令带来的不仅是路面环境的改善,更是权利与底气的提升。上路行驶时,遇到无法定依据、无执法证件、无规范文书的检查与罚款,有权依法拒绝,并可通过官方投诉举报渠道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既是保护个人利益,也是推动规范执法的重要力量。
随着条例全面深入实施,执法监督将更加严格,制度执行将更加到位,不规范执法行为将持续减少,公正、文明、规范、高效的路面执法环境将逐步形成。道路出行的安全感、便利度与满意度,将随着制度落实不断提升。
规范路面执法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执法机构、出行群众、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推进。825号令为这项工作划定了清晰路径,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将持续发挥制度效力,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让每一次出行都更顺畅、更安心。
话题讨论
825号令施行后,日常出行中感受到路面执法有哪些积极变化?在规范检查、优化通行方面还有哪些建议,欢迎在评论区交流真实感受与实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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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国务院825号令及官方公开信息撰写,仅作政策解读与出行参考,具体执法以现场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为准,相关权利主张请按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