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隧道”)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湖应急罚决﹝2026﹞第000005号显示,2025年11月3日14时18分许,位于西湖区三墩镇圣塘坝街与荆大路交叉口杭政储出【2024】96号住宅兼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1万元。该事故经调查组调查并于2025年12月26日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复,定性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上海隧道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组织吊装作业时,未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吊装作业,在吊起的构件下面站人,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上海隧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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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行政处罚的内容:对上海隧道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的行政处罚。
上海隧道成立于2014年7月18日,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公司围绕隧道建设前沿不断创新技术,进一步强化在超大直径隧道、轨道交通工程、超深基坑等核心领域的强大优势,是中国首家开展盾构法隧道技术研发和施工应用的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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