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疗沦为生意,兰州市卫健委领导还称职吗?

文|清哲木

“有些病人需要和不需要治疗的界限划分不明确,我们现在的做法就是尽量地留住病人,能做不能做都要尽量去做。” 这是甘肃兰州某公立医院医生自曝的行业潜规则。每月2.5万元创收指标,完不成就得向同事借钱填补差额,拒绝配合就被上交医务科待岗——这哪里是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分明是明码标价的屠宰场!

更令人愤慨的是,兰州市卫健委在事件曝光后迅速发布通报,轻描淡写地宣称“医院在日常管理中没有设置创收指标的情况”。这种“调查核实”的速度之快、结论之干脆,让人不得不怀疑:卫健委是在履行监管职责,还是在为涉事医院“擦屁股”敷衍塞责?医生冒着职业风险实名举报,卫健委却用一纸通报试图“灭火”,这种监管态度本身就是对医疗乱象的纵容!

这样的“闪电式辟谣”不仅未能平息公众的怒火,反而因其与爆料内容之间巨大的“沟壑”,让这起事件变得更加耐人寻味。据此前媒体报道,涉事医生的话语透露出无尽的绝望与荒诞:每月2.5万的指标,完不成要自己贴钱“借”,为了留住病人,“能做不能做都要尽量去做” 。这哪里还是我们心目中那个悬壶济世的圣洁殿堂?分明就是一个明码标价、唯利是图的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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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院的行政管理简单粗暴地异化为KPI考核,当医生的工资条与所谓的“业务量”直接挂钩,医生的听诊器里听到的便不再是病人的心跳,而是人民币的声响。在这种畸形的考核机制下,过度医疗成了必然,道德底线成了摆设。 “不需要治疗的也要治”,这短短几个字,背后是多少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是多少本不该发生的痛苦治疗?这不仅是对医学伦理的践踏,更是对老百姓钱包的公开抢劫。把患者当成待宰的羔羊,用患者的焦虑与痛苦来浇灌医院的“业绩之花”,这种模式与谋财害命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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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后,兰州市卫健委通报中冷冰冰的“不存在”三个字,却像一块冰冷的铁板,试图盖住所有沸腾的民意 。我们不禁要问:是那名医生在撒谎,还是调查本身走马观花?兰州市卫健委意欲尽快“灭火”,堵塞民口?

如果是诬陷,那么这名医生为何要冒着职业生涯尽毁的风险,编造出如此具体、如此触目惊心的细节?如果是误会,那医生口中的“2.5万指标”和“借钱”完成业绩的说法又从何而来?兰州市卫健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查中扮演的究竟是“裁判员”还是医院的“保护伞”? 仅仅依靠涉事医院自查自纠,甚至靠一纸“没有”的公文就想息事宁人,这种敷衍塞责的态度,本身就是对公众智商的侮辱,更是对监管职责的渎职。

每月2.5万元,这个数字背后是赤裸裸的金钱逻辑。在公立医院,医生的价值不再由医术高低、患者康复情况衡量,而是由创收金额决定。这种扭曲的绩效考核体系,早已被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卫生部曾明确通报:“严禁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也强调:“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然而禁令在兰州成了废纸。医生被迫在“完成指标”和“坚守医德”之间做出选择——选择前者,就要对患者“能做不能做都要尽量去做”;选择后者,就要面临待岗处罚。这种制度性逼迫,让白衣天使变成了“白衣屠夫”。

“尽量留住病人”这句话,撕下了医疗行业最后的遮羞布。它意味着:不需要住院的,想办法让你住院;不需要检查的,开一堆检查单;不需要手术的,劝你手术。患者从“病人”变成了“客户”,从“救治对象”变成了“创收来源”。

这种乱象在兰州并非首次。早在2014年,兰州市就查处了一批医院违规问题,4家医院因“不符合住院条件收治住院”“过度和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被终止医疗服务协议。2022年,兰州多家民营医院因“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被处罚。可见,过度医疗在兰州已是沉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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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地方卫健委的监管为何失灵?当医生实名举报时,卫健委不是深入调查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体系,而是急于否认“创收指标”的存在。这种“捂盖子”思维,正是医疗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公立医院姓“公”,其核心使命是治病救人,不是创收盈利。当医院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当医生被迫完成创收指标,当患者被当作“羔羊”宰割,医疗的公益性就荡然无存。

兰州市卫健委需要做的不是发一纸“澄清”通报,而是彻查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审视财政投入不足的深层矛盾,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机制。否则,“以患者为中心”只能是一句空话,“优质的医疗服务”只能是镜花水月。医疗关乎生命健康,绝不能沦为生意场。社会决不允许任何人把患者的生命健康当作生意来经营,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在面对问题时企图通过一纸通报就蒙混过关。请兰州市有关分管领导和部门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斩断那双伸向患者钱包的黑手,别让“救死扶伤”的圣地,沦为利益博弈的修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