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在多个省市的工作会议上提到会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暂未提到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事项,这让不少退休朋友们有些着急了,虽然目前没有具体调整消息公布,也能从各部委的工作安排中感受到职工基本养老金今年上涨是有很大概率的。
人社部部长首先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到会继续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待遇调整方式,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作用;财政部在会议上更加明确了2026年会在重点领域上,加大财政的补贴支持力度,补贴力度要超过2025年水平,再结合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情况,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可能性就很大了。并且养老金调整也是与物价和职工工资情况紧密联系,从趋势看工资水平是增长趋势的,那么依法来看养老金也会随之适当调整,所以大家可以放宽心,继续等待调整的具体通知。
如果说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概率很大,那么调整水平能达到多少呢?是否能实现养老金高于6000元的先不涨,低于3000元的多涨,这样的调整方案可行吗?
首先小编认为这样的方案并不可行,我国养老金始终坚持的是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并且这是依照社会保险法中要求制定的,所以如果只给低收入的人员涨,高收入不涨就是与养老金激励原则相违背了。其次基于养老金制度强调的多缴长缴激励性,如果高收入的反而不涨钱了,对于之前坚持长期缴费,或选择了高系数缴费的人来说,也缺乏公平性,也是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更加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说这个方案是不科学,不可行的。
我们可以看一下现在的养老金调整方式,去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中使用的是定额+挂钩+倾斜的形式,在方案中定额增长是为了公平给每位退休人员进行统一金额的增长,同一地区里的退休人员,不管6000元还是3000元养老金,定额涨的钱都是一样的;挂钩增长就不同了,是为了要激励增长的,这里养老金6000元与3000元的涨幅就有差距了,养老金挂钩与工龄挂钩是正向上涨,养老金水平越高的,或者工龄长的涨幅金额就高一些,比如工龄单价1元的情况下,工龄40年的就要比工龄30年的多涨10元钱;最后的倾斜增长,又是能体现调整方案中对于高龄的或在艰苦地区的人员照顾和关怀性,这部分的增长金额也相对是固定金额增长,除了需要达到年龄或地区条件就没有其他条件限制了,只要能达到70岁就可以享受。
所以从上述的调整方式中,能总结出这个方式能全面的覆盖较多的复杂的退休人员情况,能平衡各种调整关系,这是目前其他方式所达不到的了。并且现在的调整方式还可以实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重要作用,我们以江苏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例,2024年与2025年的方案相比较,定额和高龄倾斜部分的增长金额是不变的,江苏作为退休人员数量最多的省份,能保持住定额调整实属不易了,而在挂钩部分进行了调整比例的下调,举例来说,2024年的养老金挂钩调整是6000×0.4%=24元,3000元×0.4%=12元,差距为12元;2025年养老金挂钩比例下降到0.2%,那么分别能涨幅12元和6元,涨幅差距缩小了6元,而且整体上看3000元养老金的涨幅比例是高于整体调整水平2%,而6000元的则是低于2%涨幅了。
今年养老金若是能继续调整,还会继续坚持向低收入倾斜,虽然人社部提到要完善待遇调整方式,但继续使用现有方式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如果去年的调整特色是下调挂钩部分,今年是否能提高定额增长呢?咱们可以继续静待佳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