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咙被卡的那段时间我特别害怕,感觉自己就要交代在飞机上了。”近日,市民陈先生向红星新闻爆料,称自己在2月2日乘坐海南航空的国际航班时,被机餐中的鱼刺卡住喉咙,最终靠自己不停咳嗽、干呕才将鱼刺呕出。
陈先生认为,在航空行业的通用安全规范里,航食是不能出现鱼刺等易造成乘客噎住或受伤的食材。因此,其在事后向多方进行了投诉,并向海南航空提出书面道歉等诉求,但仅得到1000元的补偿方案。
对此,有律师表示,机餐中出现可卡喉鱼刺,属于食品安全隐患,且就陈先生所说,机组无法及时有效救助,航司既涉嫌构成违约,也涉嫌构成侵权,或应当承担责任,“航司因自身服务提供方的过失导致乘客遭受人身不适,应履行人文关怀,进行书面或口头致歉。”
旅客质疑机餐为何出现鱼刺
陈先生的航班信息
2月2日晚上,结束新西兰旅行的陈先生登上了海南航空由奥克兰飞往深圳宝安的HU7932航班。陈先生说,飞机起飞后不久,机组人员便开始分发航食,“当我吃下一口饭时,突然感觉喉咙里一阵刺痛,好像有什么尖锐的东西扎在了那里,我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喉咙,想要把这异物咳出来,却怎么也咳不出来。”
同时,陈先生也在回忆自己刚刚吃了什么。“应该是其中的三文鱼沙拉里面有鱼刺。”当时他有求助机组人员,但对方也无法帮他弄出鱼刺,只能靠他自己不停咳嗽、干呕,“接下来的时间变得无比漫长,每一次干呕都让我的喉咙更加疼痛,那感觉就像是有无数根针在扎一样。”
鱼刺约有一只无线耳机的柄部长度
陈先生说,大约在十几、二十分钟后,在自己的反复咳嗽、干呕下,鱼刺终于被呕了出来。据其提供的对比图片显示,该鱼刺约有一只无线耳机的柄部长度。“被卡时航程还有好几个小时,那一刻我真的特别害怕,甚至觉得自己差点就要交代在这了。”陈先生说。
“我记得机餐中是严禁含有鱼刺的,为什么航食里会有?”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事后曾与海南航空方面进行了解,对方表示机上餐食是由境外第三方公司提供,航食中不该出现鱼刺,因此愿意补偿1000元钱给陈先生。
在海南航空官网,红星新闻查询到,该公司曾在2021年发布一篇名为《云端美味的安全密钥 揭秘海南航空机上餐食的安全制作全流程》的文章。其中提到,(食材)有骨、有刺、易变质、爱掉渣儿、味道刺激的……都不能使用或尽量少用。2月26日,记者致电海南航空官方客服电话,询问航班上是否可以出现鱼刺等易造成乘客噎住或受伤的食材。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旅客有特殊需求,如忌口之类的,可以进行申请,但对于机餐上是否能出现鱼刺的规定其无法解答。
航司承认机餐不应出现鱼刺
提出1000元补偿方案
对于前述1000元补偿方案,陈先生表示自己没有接受。他说,空中环境不比地面,一旦出现卡鱼刺的情况,很难应急处置。且就算餐食由第三方公司提供,自己也有权知道他们之间的沟通过程。另外,陈先生还称,自己在2月11日前往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进行了精神科方面的检查,花费300余元,相关症状自评量表报告结果分析其心理健康状况中度不适。
海南12345向陈先生发来的答复短信
综上多种情况,陈先生向海南12345热线进行了事件反映,还向海南航空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三点诉求,即了解海航与境外航食(公司)沟通的过程;海航方面进行道歉;18000元赔偿。“我现在也不要赔偿了,就希望他们能出个道歉声明,但仍旧是不支持。”陈先生说。
据陈先生提供的一张短信截图显示,海南12345热线就其反映的问题,由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答复。该公司称:“我处于2月12日致电旅客表示歉意,婉拒提供书面致歉及境外航食对接的诉求。并将1000元补偿方案与旅客协商,旅客不予接受。针对旅客提出的就医费用及交通费用问题,已告知旅客后续等待保险公司的核算结果。”
2月26日,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相关电话,红星新闻记者以其朋友身份致电海南航空方面。但接线人员表示,该公司已有专员与陈先生对接,相关的处理进展与补偿意见等都是保密不对外的,因此无法告知更多信息。
随后,陈先生拨打了该相关电话并进行视频录制。视频显示,接线人员称目前仍是按照1000元的方案,其承认飞机上的餐食不应该出现鱼刺。对于陈先生此前提出的了解提供航食的第三方公司相关情况,该接线人员表示,他们的航食在招投标方面均是正规渠道,经过审批,但因有相关的内部文件,其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另外,因陈先生事后进行的检查属于精神方面,保险公司没有支持,故无法支持其提出的医药费报销诉求,且陈先生提出的道歉声明也未得到支持。
律师解读:
机餐出现鱼刺属食品安全隐患, 涉事航司应当担责
红星新闻注意到,此前,陈先生曾将自己被卡鱼刺的经历发布到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认为,陈先生是“小题大做”,将自己吃东西不小心的过错推到了航司身上,“从小没被鱼刺卡过啊?晚点去医院,就痊愈了。”但也有网友表示,飞机餐禁用带刺食材是民航安全的通用规定,陈先生事后追责无可厚非,“高空环境下卡鱼刺可能引发窒息风险,医疗救援极其困难,这不是矫情而是基本安全底线。”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依据《民法典》《民用航空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对航班运输全过程及配套服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次机餐中出现可卡喉鱼刺,属于食品安全隐患,且就陈先生所说,机组无法及时有效救助,航司既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故海南航空在本次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也表示,海南航空提供的餐食含有鱼刺,导致陈先生身体受到伤害,既涉嫌违反“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合同义务,也涉嫌构成对其健康权的侵权,“即使餐食由‘境外第三方公司提供’,也不能免除航司对旅客应负的直接责任。航空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据合同向第三方航食公司追偿。”
而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诉求合理性,赵良善认为,其要求知晓航司与境外航食沟通情况、正式道歉、补偿实际医疗费用均有法律依据,但其曾主张1.8万元赔偿金额偏高,“在无伤残及严重后遗症的情况下,法院通常支持实际损失加数千元精神抚慰金。”
谭敏涛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作为消费者,陈先生有权了解事件的调查过程。航司因自身服务提供方的过失导致乘客遭受人身不适,应履行人文关怀,进行书面或口头致歉。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图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