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五楼急救,120拒抬延误40分钟后送医离世”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去世老人家属冯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2月27日下午收到了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赔偿款17万余元。(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20抵达40分钟后病人才上救护车,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急救中心被判赔17万余元 急救搬抬如何破局?|红星深度)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85岁陈女士突发胸憋呼叫120,救护车抵达后,医护人员拒绝协助家属将老人从五楼抬下。家属认为,现场5人(家属、保姆、2名医护、1名司机)本可合力转运,但其恳求并提出酬谢仍遭拒绝。等待期间老人病情恶化,最后一名医护与家属两人合力将老人搬抬下楼,随后送医抢救无效离世。
▲陈女士生前所住小区的步梯
家属称,从救护车抵达,到老人被抬上救护车,延误达40分钟,而小区到医院车程4分钟。家属随后起诉急救中心。司法鉴定显示,急救中心存在心律失常处置不当、未及时搬运、心肺复苏不规范等过错,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
红星新闻报道发出次日,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就此事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报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对老人的不幸离世深感惋惜和痛心,谨向家属致以诚挚的慰问。针对赔偿未及时履行问题,卫健委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责令其立即与家属对接,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卫健委将全程督办,确保赔偿事宜尽快落实到位。下一步,卫健委将推进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冯女士还表示,今年1月,家属已就涉事医护人员处理及涉嫌病历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向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投诉,希望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方表示,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将会依法依规推动该事件妥善处理,具体情况以后续官方通报为准。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回应记者称,上级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编辑郭宇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