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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广州白云进入禁渔期

为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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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时间

自2026年3月1日0时起

至2026年6月30日24时

禁渔水域范围

广州市白云区内

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

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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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

一经发现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

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

  •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020-31238005

  • 广州市政府热线:12345

  • 公安部门:110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陈若兰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