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63岁的男子到武汉成功植入了17.5公分的阴茎假体,原因是他本来就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功能受到影响,因此才得到了60岁的老伴儿支持,来到了这里,得到了成功的治愈。
这个事情说了非常奇特,63岁的男子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决定呢?
他是因为这些年饱受着糖尿病和高血压的困扰,最后心理上也出现了一些波动,导致功能全部消失了。
他也把这些情况告知了医护人员,别人也征求了他的意见,给他推荐了武汉的一家医院,让他去看看。
结果基于这些情况呢,医生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并且给他制定了一套方案,就是说可以植入假体。
最开始男子还是有点不可信和疑虑,觉得好像没有听说过这样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对方告诉他,完全不影响,即使生孩子,这些都不影响,在体感上也不会影响。
最后男子也很好奇,即使自己上了年纪,觉得要是能够恢复年轻时候的那种状态也特别好,因此就咨询了自己60岁的老伴。
老伴儿也非常心疼,他说你愿意尝试就尝试吧,没关系,反正身体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最后,男子就和医院签上了手术的协议,同意植入假体。
结果你还别说,非常成功,并且植入的是17.5公分的假体。
在手术结束的那一刻,医护人员也特别高兴,因为他们成功治愈了男子,他们作为医护人员是特别有成就感和高兴的。
他们把这个事情也分享出来了,也是想告诉大家,像这种有基础病的影响了身体的,可以选择用这样的办法来拯救。
有人就说63岁了,没有必要了吧?
但洋洋觉得,60岁的老伴都支持,旁人就无需参与什么意见了,又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是可行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实施手术等特殊治疗,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本案中男子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医院充分告知后由其本人签署同意书,知情同意程序合法。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享有健康权与医疗自主决定权,其自愿接受治疗且配偶知情支持,他人无权干涉。
从法律与公序良俗来看,男子为改善健康、提升生活质量选择成熟医疗手段,不违反法律与社会道德。
旁人以年龄为由提出质疑,仅为主观看法,不能否定患者的合法权利。
只要患者自愿、家属支持、诊疗合规,他人便无权置喙。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