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丧假契合人伦常情,让劳动者在至亲离世时能安心奔丧、体面告别,是制度文明不可或缺的温度和底色
据红星新闻报道,针对请丧假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罗天提出,希望扩大丧假覆盖亲属范围,差异化设定丧假天数。
此前,“亲哥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被辞”一案曾引发人们讨论。如罗天所说,“乔某(弟弟)胜诉了,但他奔丧的那几日,依然是旷工,依然不是丧假”,可以看出,若无制度的前置保障,类似纠纷仍可能不断出现。要想根本解决还得从制度上着力,而非只靠用人单位的酌情。
↑资料图。图据图虫创意
现行职工丧假制度是限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执行了40多年的制度,其实已与人们的现实需求脱节。如今,家庭结构多为独生子女,兄弟姐妹之情愈发珍贵,加上跨省就业已是常态,不论是丧假覆盖亲属范围,还是丧假需要合理的天数,都有待制度更新。
罗天认为,或可将丧假适用对象从现有的直系亲属扩展至手足(含胞兄、胞弟、胞姐、胞妹)、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和配偶之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共同生活、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亲属)。这是对人伦需求的现实回应,如此不仅能避免“亲哥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这类尴尬事件发生,而且是对“至亲”的重新定义,让虽无血缘关系却有深厚家庭纽带的成员,也能坦然走出“想尽孝但无假”的困境。
差异化设定丧假天数也有现实意义,让请丧假的人不再担心往返奔波带来的时间难题。奔丧不是赶场,1至3天的丧假对异地工作者而言,难有充分的时间去料理后事。提出“跨省奔丧增加2日路程假”,是让丧假制度直面现实需要,更具人文关怀。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扩大丧假范围、增加丧假天数等,相比于担心增添负担,不如换个思路想,丧假本来就是偶发需求,某个人的偶尔缺岗,想必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而单位若给予员工充分的温暖和照顾,会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让丧假契合人伦常情,让劳动者在至亲离世时能安心奔丧、体面告别,是制度文明不可或缺的温度和底色。
红星新闻评论员 彭志强
编辑 赵瑜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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