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阮文开(Nguyễn Văn Khai)承认曾四次在校园厕所内对一名13岁女学生实施强奸。

3月13日上午,越南安江省(An Giang)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通报,已依法向阮文开(1967年出生,居住于安江省奥林社(xã Ô Lâm))送达《立案决定书》《起诉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及《逮捕羁押令》,对其涉嫌“强奸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一案展开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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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阮文开

据警方通报,3月2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身为某小学校园保安的阮文开,在奥林社辖区内一所小学的设备保管室内,发现13岁女学生N.S.L(2013年出生,该校学生)站在窗外。

阮文开顿起邪念,意图与该女生发生性关系,遂以甜言蜜语诱骗,并给予其10万越南盾,随后将其带至学校厕所内实施性侵。

当晚20时30分,L同学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立即前往奥林社公安派出所报案。

在公安机关审讯中,阮文开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进一步交代:在此前,他已用相同手段,三次在同一学校厕所内对L同学实施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