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纪委监委3月13日消息,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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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肖汉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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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汉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都此前报道,去年10月13日,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肖汉华任上被查。公开简历显示,肖汉华,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24年9月,肖汉华被任命为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接受调查时任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警务技术二级主任。肖汉华历任茶山公安分局局长、东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东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总工程师等职务。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嘉丰
资料来源:廉洁东莞、东莞市政府网站、东莞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