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伊朗女性,她们都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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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梅内伊“在工作岗位殉职”已经22天了,美以伊之间的战争一直打得相当激烈,霍尔木兹海峡到昨天为止尚未恢复正常通行,处于事实性封锁/功能性关闭状态。
我们从特朗普的发飙可以看出目前霍尔木兹海峡日前的紧张状况。他指责欧盟和北约说,“其中一些国家,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帮助,还保护它们免受可怕的外部威胁,可它们(参与护航)的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目前仅允许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友好国家船只,“经外交报备、走伊朗一侧安全通道”通行。
伊朗在美以联合打击下,出了许多下策,得罪了中东许多美国基地关联国家和世界经济依赖霍峡国家。于是,关于神权国家,关于伊朗前最高领袖哈梅内伊,便有许多不请自来的谣言,其中哈梅内伊当年娶了9岁的少女为妻,成为一条传播广泛的八卦新闻。
为何有这个传说?在别的国家没有出现?
风起于青萍之末,毕竟是风。这就要说到伊朗9岁女孩成为人妻的年代和原因。
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曾把女性法定婚龄直接定为 9岁。这小年纪结婚,在世俗社会看来,是对少女身心的严重摧残,所以,国际社会非常反感。
伊朗在这种世界性的道德谴责下,于2002年修改了法律,女性结婚的基准年龄提高到13岁,但保留了9岁的例外。
什么是例外?即经父亲或祖父同意,法院“认定符合儿童利益”,女性结婚年龄可降至 9岁。
目前伊朗的法定最低婚龄为,女性13岁,男性15岁。9岁登记结婚数据几乎为零,10–14岁结婚年龄约0.7%。城市女性平均结婚年龄约23–25岁,与大国基本相同。
经过上面的梳理,读者朋友们应该知道了伊朗9岁女孩结婚的法律来源。这个盆子为何扣到了哈梅内伊身上呢?那是人们对伊朗神权社会太恨,对哈梅内伊太恨的缘故。
哈梅内伊一生只有一个妻子,名叫曼苏雷·霍贾斯泰,她在上个月最后一天美以联合袭击中与哈梅内伊同时死亡。两人1964年结婚,哈梅内伊当时25岁,霍贾斯泰17岁。他们一共育有4子2女,哈梅内伊无其他配偶记录,至于他的婚外生活,谁也说不清。
哈梅内伊也从未发表过“对处女先强奸再施以绞刑,就是不让她们上天堂”的言论。那为什么有这样惨无人道的说法呢?“屎盆子”本身是存在的,只是这回又扣到了哈梅内伊头上而已。
20世纪80年代,伊朗正值霍梅尼时期。有一位叫蒙塔泽里的人,他后来成为霍梅尼指定的继承人、伊朗国家副领袖,地位仅次于霍梅尼。
蒙塔泽里是伊朗伊斯兰教什叶派大阿亚图拉,被认为是伊朗最博学的伊斯兰教学者、神学家、民主倡导者、作家及人权活动家。一句话,蒙塔泽里是那个神权体制里难得的好人,他提倡“不要处决女孩”,即不要处决还没有结婚的女性。
你不让处决没结婚的女性?那好,让那些没有结婚的犯罪女性“先结婚一夜再处决”!蒙塔泽里的一片好心,被监狱恶警们用来作为淫乐的次高指示。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破身刑”。
刑,当然是由行刑人员执行,而“破身”的任务,就天然地落到了各地男性狱警身上。
一般是在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强行宣布未婚女囚“结婚”,办法是喂安眠药或者强行束缚并破处,第二天执行绞刑。
这个神权国家确实流传一种信仰,即处女死后会上天堂。为了不让处女罪犯上天堂,就想出这么一种毫无人性的“破身刑罚”。
蒙塔泽里强烈谴责这种“破身刑”。他说,这是对他指示的严重曲解。他谴责这一刑罚的原文如下:
“我曾多次严令,处女不可处死。
但他们竟然曲解我的命令,
为了能处决处女女囚,
先与她们举行‘临时婚姻’,
在夜间强行破身,
第二天再绞死她们。
这是犯罪,是强奸,
完全违背伊斯兰教法,
是对宗教的亵渎。”
“这是我闻所未闻的恶行,
我坚决反对、彻底谴责。”
诡异的是,伊朗法律中没有“破身刑”条款,而“破身刑”事实上普遍存在于当时“司法系统”和“监狱当局”,是有组织、成体系的操作。
联合国、人权观察、大赦国际均依据蒙塔泽里的这段文字和相关调查,得出结论:
——在20世纪80年代伊朗监狱中,对处女女囚执行处决前的系统性强奸,以“临时婚姻”为掩护,属于国家层面实施的性暴力与酷刑。
46年过去了,对未婚女性罪犯大面积“破身刑”不再存在。据“豆包”搜索资料说,个别地方,个别狱警,还存在对处女罪犯的性侵行为。这种行为,估计不是伊朗神权国家所独有。
本文为哈梅内伊“洗地”,承担着“道德风险”;厘清两个传闻的资料收集,让读者们看清神权国家违反世俗人性的罪恶行径,我实在是下了一番功夫。如果大家觉得对你们认识昨天和今天的伊朗有帮助,请点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