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就京华城容积率案作出一审宣判,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被认定犯有违背职务收贿、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宣判后,合议庭续行讯问庭,就交保等相关事项进行裁定。柯文哲当庭表示“我一定不会逃亡”,认为无需再配戴电子脚环,并透露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金是向母亲及妹妹借贷而来,盼能降低金额。
讯问庭中,柯文哲委任律师郑深元表示,柯文哲无逃亡之虞,证人交互诘问已完毕,亦无串证可能,且法院今日判决刑度低于检方求刑的28年6个月,被告无逃亡动机。律师陆正义指出,柯文哲遵期到庭,科技监控亦有准时回报,此前曾为参加儿子毕业典礼向法院声请赴日,均遵从法院裁定,筹措7000万元交保金已十分勉强,希望维持原金额,不再加保。律师萧奕弘则表示,柯文哲身为政治人物,肩负政党存续与发展,考量判决刑度与检方求刑存在落差,盼能降低交保金额。
柯文哲本人则强调:“我一定不会逃亡”,认为电子脚环没有必要,也无需限制住居,并坦言7000万元交保金是向母亲与妹妹借贷而来,请求法院考量能否减额。
主任检察官林俊廷则持相反意见,指出柯文哲等四人刑度非轻,后续仍有上诉审及刑罚执行程序,原羁押原因仍然存在,至少应维持原有处分。
经合议庭评议后,裁定柯文哲维持原交保金额7000万元,并继续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维持配戴电子脚环及个案手机科技监控。
其余被告裁定方面,沈庆京原交保金1.8亿元,合议庭认为其交保时罹患重病,如今状况已不同,且其可运用的人脉广泛,因此裁定加保3000万元;应晓薇原交保金3500万元,因一审遭判15年6个月徒刑,原保证金额已不足以担保其无逃亡之虞,亦裁定加保3000万元。应晓薇当庭请求审判长协助降保,表示无力加保且不可能逃亡,需回家照顾母亲,委任律师也强调应晓薇为现任政治人物,曾为艺人,无逃亡可能。李文宗原交保金2000万元,虽刑度与检方求刑有落差,但仍属重罪,合议庭裁定解除其电子脚环,维持个案手机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