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老司机,注意啦!
驾驶新规来了!6月1日起,疲劳驾驶的认定要“变天”噜~~~
公安部近日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新规将于6月1日全国落地执行。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就算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共有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h的。
注: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min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s以上的行为。
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的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这也意味着,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客车司机等群体都适用于新规疲劳驾驶认定的范围。
新规一出,便在网络上掀起了广泛讨论。
“塞车怎么办?”
“5、6个小时的路程,私家车二个驾驶员换着开怎么办?是认车还是认驾驶员?[吃惊]“
“有一说一如果仅靠8小时那网约车司机根本赚不了多少钱。”
“这样的政策可以点赞了,安全第一”
对此,您怎么看呢?一起留言区聊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应急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