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1914.11.1—1986.12.20)原名胡德瀚,小名木森,江西瑞金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翌年转为中共党员。
1933年10月到中央党校学习。1934年被分配到红五军政治部做地方工作。参加第一、二、五次反“围剿”和长征。在长征途中,陈光任红五军团政治部科长、中共西康省丹坝县委副书记,1936年12月任陕甘宁省政府主席团巡视员。1937年再进中央党校学习,组织上让其改名陈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光先在延安任中央马列学院科长,不久即奔赴抗日前线,担任皖南特委委员兼泾县县委书记,协助新四军军部建立了工业生产合作社。1938年12月被中组部选派到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工作,于次年1月到达皖南云岭。4月陈光被派到泾县任书记。1940年,陈光担任苏皖区党委丹北中心县委书记、苏北区党委委员兼京沪路北特委书记。1941年3月,丹北的地方武装组建成为新四军第六师第十八旅第五十一团,陈光任该团政治委员。1943年调任淮南区党委组织部长、淮南区津浦路东地委书记,并兼任新四军二师四旅政治委员、淮南区津浦路东军分区政治委员。1945年陈光重返苏南任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分区政委、苏南区党委副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二地委书记、扬州军管会主任等职。
解放后,1950年调任中共苏南区委纪检委书记兼苏南行政公署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1952年任苏南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1952年江苏省建制恢复后,任省委委员、组织部长兼纪委书记,后长期担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1977年担任中共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核心小组组长,院革委会主任。1978年4月调任民政部任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8月被任命为中央军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委员。
1984年根据本人意愿,经中央批准回南京定居,享受正部长级待遇。
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6年12月20日陈光在南京逝世,骨灰安葬在镇江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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