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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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中国/图)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3月31日,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奥吉娜药业”)因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抵进项、虚增经营成本费用的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3516.54万元。

沈阳奥吉娜药业专注于心脑血管药品与儿童药解热镇痛类药品研制、生产与销售。

沈阳奥吉娜药业的违法事实主要是,在2017年和2018年,从沈阳当地12家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组数共有579组,价税合计5700余万元。违法行为类型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2家企业包括沈阳富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鼎盛时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歌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发现,这12家给沈阳奥吉娜药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中,有11家已经注销,还有1家已经更名。这些企业的股东多数为个人,部分企业的注册地址非常模糊,有的甚至在村里。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