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已进入非常紧迫的关键时间节点:2025年全国出生人口降至792万,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新低,总和生育率跌破1.0,远低于2.1的人口代际更替警戒线,人口负增长持续深化,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低生育率已从民生问题升级为关乎国家长远发展、民族永续传承的战略级挑战,将鼓励生育正式确立为国家基本国策,已是刻不容缓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生育支持政策持续加码,从三孩政策全面落地,到育儿补贴、个税抵扣、普惠托育等配套措施相继出台,政策框架已初步成型。但不可否认的是,现有政策仍存在碎片化、协同性不足、地方落实力度不均等短板,缺乏基本国策级别的刚性约束与战略引领,难以形成跨部门、全链条的政策合力。
将鼓励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就是要从国家根本制度层面,确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核心目标,将生育友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倒逼财税、教育、住房、就业等各领域政策同向发力,从根本上破解“不愿生、不敢生”的结构性困局,为政策落地提供不可动摇的制度根基。
推动一项国策落地,关键在于执行者的率先垂范。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制胜法宝。每逢国家发展的关键节点,党员干部始终是践行国家战略、攻坚克难的先行者。
如今,低生育危机已成为国家发展必须破解的“国之大者”,鼓励生育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更需要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率先垂范。将带头生育纳入公职人员考核提拔的评价体系,本质上是将先锋模范作用具象化为可落地、可评价的行动准则,是对党员干部响应国家号召、担当社会责任的认可。
当然,将带头生育纳入考核提拔依据,绝非搞“生育一票否决”,更不是侵犯公民的生育自主权,而是建立一套清晰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主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承担生育责任的党员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中予以优先考量,让践行国家战略者获得应有的制度认可。这一设计始终以尊重个人生育意愿为前提,守住法治底线与人文关怀,既不惩罚不生育的干部,也不搞“一刀切 的硬性指标,核心是通过正向引导,树立起“生育光荣、担当可敬”的价值导向。
公职人员群体的行为选择,本身就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党员干部带头生育,不仅能为生育支持政策的落地提供最直接的实践样本,更能有效扭转社会层面的低生育惯性,打破“生育即负担”的集体焦虑。当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率先成为政策的践行者,才能让普通家庭真正感受到国家鼓励生育的决心,看到生育友好环境的切实变化,进而逐步修复社会生育意愿,凝聚起全社会支持生育的广泛共识。
当然,正向激励必须与配套保障同频发力。要让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绝不能只提要求、不给保障。必须同步完善全社会的全周期生育支持:全面落实弹性工作制、夫妻共享育儿假,严厉打击职场生育歧视,为生育女性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通道;优先解决多孩家庭的普惠托育、教育、住房等现实难题,让生育没有后顾之忧,真正实现“激励有力度、保障有温度”。
人口兴则国家兴,人口强则民族强。将鼓励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是应对人口变局、筑牢民族复兴根基的战略抉择;而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正是打通国策落地的关键先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