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自查自纠”走向“内外协同”,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中国基金报记者 夏天 忆山
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自本月起正式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直指董秘长期缺位、独立董事“不独不懂”、大股东资金占用等八大核心顽疾,并明确强调“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的闭环逻辑。
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本次专项行动的关键转变在于:从“自查自纠”走向“内外协同”,从“全面体检”升级为“靶向治疗”。这意味着,监管层不仅要求公司自己“洗澡”,更会引入外部力量——包括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董、审计委员会独立核查、其他股东民事追偿——来倒逼治理改善。
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是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生态。
专项行动主要聚焦八个领域: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并制定专门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支持第三方(尤其是中证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立董事;支持审计委员会针对年报非标事项、内控缺陷、财务疑点开展独立核查;督促财务造假且薪酬与业绩挂钩的公司,追回基于虚假业绩超发的高管绩效薪酬;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股东进行民事追偿;支持中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作为行政监管的有效补充;引导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推动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深度融合;组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专题培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
在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看来,此次行动传递出清晰的监管信号:上市公司必须回归公众公司本质,控股股东不得僭越、董监高必须忠诚、独立董事必须专业。这将推动A股市场从“形式合规”迈向“实质有效”,从根本上重塑市场信任基础,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根基。
董秘不再是“虚职”:专门监管规则即将落地
在上市公司治理架构中,董事会秘书常被戏称为“最容易被忽略的关键角色”。但此次专项行动明确将“董秘履职能力”列为首要任务。
监管层将制定并发布专门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重点解决两类突出问题:一是董秘长期缺位的公司,将被督促限期选聘:二是能力不合要求的董秘,将被依法更换。
“董秘如果长期缺位、专业能力不足、履职保障不充分,信息披露质量必然下降,公司治理程序也容易流于形式。”上述专家表示,过去对董秘的监管分散在多部法规中,缺少系统性的职责清单和问责标准。新规则将补齐这一短板,使董秘真正成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公司治理守门人”。
有市场人士担心,此举可能加剧上市公司“找人难”的困境。但监管层态度明确:缺位就是违规,失职就要问责。
投服中心批量提名独董将成常态
独立董事制度长期被诟病“既不独立,也不懂行”,根源在于提名权大多掌握在大股东或管理层手中。本次专项行动给出了一个机制性解决方案:支持中证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立董事。
中证投服中心全称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截至2026年3月底,该中心共持有5487家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行权4915场,行使各类股东权利7027次。
记者了解到,经过近两年的制度准备,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立董事的“行权标准”和“工作程序”已基本完备,目前正加大推进力度,目标是在更多上市公司中形成成功案例。
此外,专项行动还明确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联合行权,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提名的影响力。
田利辉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构建了市场化制衡机制,通过支持投服中心、公募基金等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从源头上斩断了独董对大股东的人身依附,破解了“独董不独”的制度性困境, 这意味着独立董事正在从人情社交的“花瓶”回归法律赋予的“看门人”本位。
薪酬追索:造假高管的“奖金”必须吐出来
在所有措施中,“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额发放的高管绩效薪酬”被认为最具杀伤力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如果公司业绩因报表追溯调整而未达标,或者公司实施了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高管应当退还已发放的绩效薪酬。
但此前这一条款的执行力度较弱,很少有公司真正向高管“追薪”。本次专项行动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并对财务造假且薪酬与业绩挂钩的公司,督促追回虚假业绩对应超发的高管薪酬。
据专家透露,目前已有上市公司正在推进或已经完成了对高管的薪酬追索工作。监管层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形成“造假无利可图”的市场预期。
资金占用:从1700亿元降至60亿元
大股东资金占用是A股市场的“老毛病”。
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治理,违规占用资金的A股公司家数已从高峰期的100多家降至20多家,占用余额从1700多亿元降至60亿元。
但监管层并未因此放松。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了两条并行的追责路径:
行政与刑事层面: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首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层面: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重要股东,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向占用资金的大股东追偿。
“以前很多大股东觉得,占用资金最多就是被罚款、被公开谴责,甚至‘以股抵债’就完事了。”一位前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但现在不一样了,如果性质严重,是真的会坐牢的。同时,其他股东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田利辉认为,建立薪酬追索与资金占用追偿的双重经济约束,将高管失信行为直接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代价,这种“责权利”的再平衡深刻触及了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命题,让违规成本精准下沉至个人利益。同时,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刑事移送与民事追偿并举,彰显了监管与司法协同的威慑力。
审计委员会获“独立核查权”
另一项值得关注的机制创新是:支持审计委员会针对年报和内控审计非标事项、财务疑点等问题开展独立核查,发现问题向监管报告。
审计委员会通常由独立董事主导。以往,即便委员会成员发现异常,往往也只能在内部讨论,缺乏独立调查的资源和权限。本次专项行动明确赋予其“独立核查”和“向监管报告”的权利,相当于在公司内部植入了一个“监管哨点”。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已形成多单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的典型案例。随着专项行动推进,预计将有更多审计委员会主动“亮剑”。
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从“配角”走向“主角”
最后,专项行动还特别强调了中证投服中心的角色。除了提名独立董事,投服中心还将在以下领域加大行权力度:
防范财务造假内控机制:提升股东会规范性:开展章程合规性专项行权:关注并购重组风险议案:针对不分红公司开展专项行权。
“投服中心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专业股东’的力量。”一位长期研究公司治理的学者表示,“它不需要持有大量股份,只要持有一股,就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这种机制成本低、覆盖面广,是行政监管的有效补充。”
未来走向:典型案例开路,监管约束持续深化
本次专项行动并非一次性运动,而是带有长期制度建设色彩。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组织推动一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公司治理监管约束,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市场普遍认为,专项行动的落地效果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一是能否真正形成几个有影响力的处罚和追偿案例:二是能否让市场参与者形成“合规受益、违规严惩”的稳定预期。
“这次行动最大的不同,是把‘责任’和‘利益’直接挂上了钩。”上述专家总结道,“董秘不履职会被换掉,独裁的独董会被投服中心挑战,造假高管要退钱,大股东占款要还钱、还要坐牢。每一条都在‘动真格’。”
田利辉表示,专项行动通过重构激励约束机制,将上市公司的行为模式从被动应付监管的“合规表演”扭转为主动制衡、科学决策的“治理自觉”,这是资本市场信心和韧性的关键制度筑基,也是一场从“纸面规则”走向“实际治理”的制度突围。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无疑是长期利好。更透明的治理、更少的暗箱操作、更有力的权益保护,将逐步改善A股市场的投资环境。而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来说,合规经营不再只是道德要求,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法则。
编辑:格林
校对:纪元
制作:小茉
审核: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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