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只是一次普通试乘,却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引发车祸,导致车辆撞上护栏后翻倒在路中间,车内安全气囊弹出。
近日,成都市民吴先生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此次事故虽然伤情不重,但回想起仍心有余悸。即便交警部门认定车企工作人员全责,截至4月10日,他仍未收到相关赔偿。
特斯拉方面则回应,相关费用正在走报销流程,目前正与客户保持积极沟通。
吴先生试乘遭遇车祸
当事人:
试乘途中车辆翻车,
事故后出现耳鸣留下心理阴影
4月9日下午,记者在成都天府和悦广场见到吴先生,他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发全过程。
3月26日下午3点左右,他和朋友一起来到该广场特斯拉门店。在签署相关协议后,门店一名女销售就带两人进行了试乘,试乘车辆为该品牌的一款电动轿车。
试乘期间,是由该销售负责驾驶,吴先生坐在副驾驶位置,朋友则坐在后排。吴先生称,当时工作人员为展示车辆性能,演示了提速、变道等操作。“当时路上车流挺大,车速比较快,我的手一直紧紧拉着车门扶手。”吴先生回忆。
车辆行驶至梓州大道辅道与和乐二街交叉路口右转时,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翻车腾空的那一刻,脑子一片空白,心里特别害怕,幸好当时系了安全带。”吴先生说,至今回忆起仍会感到后怕,他清晰记得,当时车上的气囊弹出,自己被倒挂在车内,车顶玻璃碎裂,不仅眼镜损坏,眼睛也进入了玻璃碎屑。
“回过神后,我第一时间就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逃生,当时特别担心车辆自燃,逃出车外后又马上帮忙解救后排被困的朋友。”吴先生称,事故导致自己额头、手部等地方受伤。
事发后,他和朋友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他表示,虽医院检查显示身体并无大碍,但因车祸时遭受安全气囊的猛烈冲击,身体多日出现了疼痛感,耳鸣症状也会不时出现,精神状态更是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在开车、乘车时,车辆转弯、加速时自己就变得特别紧张。
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
门店称精神抚慰金没有依据
3月30日,吴先生到交警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他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车辆在梓州大道辅道与和乐二街交叉路口右转时,因操作不当,与和乐二街中央隔离护栏墙头发生碰撞,致车辆翻滚底朝天,事故造成驾驶员和同车另外两名人员受伤,车辆及中央隔离护栏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销售人员负事故全责。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吴先生随即门店进行了沟通,要求赔付两人误工费800元、医药费2667元、物损费488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
吴先生表示,事发至今,医药费都是由顾客自行垫付,也已根据门店要求,提供了相关发票和证明文件,误工费、医药费、物损费三项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正在走流程报销。
而针对吴先生提出的精神抚慰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他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门店工作人员称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关凭证,无法申请。“这次事故对我精神状态确实是给我留下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但我确实无法证明。”吴先生也坦言,精神抚慰金不好界定,对方不赔偿自己也没办法。
4月10日晚,特斯拉方面回复封面新闻称,医疗费、误工费、误损费三项确实正在走流程报销当中。同时表示,公司始终将安全置于首位,目前正与客户保持积极沟通,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公正的处理。
律师:
当事人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合法合理
针对吴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他认为此次事故,门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事故由门店销售人员驾驶,属职务行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而且交警已认定销售人员全责,且吴先生(试乘人)无过错。”
同时,杜伟认为,吴先生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合法合理。《民法典》第1183条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因人身权益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抚慰金。这次事故损害后果特殊:车辆翻滚底朝天、气囊爆炸、玻璃碎裂、人被倒挂,属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恶性事故,远超普通剐蹭。吴先生出现耳鸣、持续后怕、心理阴影,虽未构成伤残,但精神创伤明显。销售人员为展示性能操作不当,属重大过失,吴先生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合法。
双方如果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吴先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也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门店赔偿。
针对试驾试乘存在的风险,杜伟提醒,消费者在试驾前要注意核实销售人员有无驾驶资格,确认试驾车有交强险、足额商业险,明确路线、限速、禁止危险演示,拒绝危险操作。如发生事故,他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一是要立即报警,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二是及时就医:全面检查,保留病历、发票、诊断证明。三是保全证据:拍照、录像、保存行车记录仪、聊天记录等证据。
(文中人物为化名,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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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扬 谢婷婷
责编 李一丹
审核 张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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