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夏天,我干了一件轰动全镇的蠢事。我娶了镇中心小学的音乐老师苏乔,而她的肚子里,正揣着一个已经四个月大的生命。那个孩子,不是我的。
新婚之夜,外面秋风扫落叶般刮得窗棂作响,红色的喜字在昏暗的白炽灯下显得有些扎眼。没有热闹的闹洞房,没有宾客的喧哗,亲戚们吃完酒席便匆匆散去,临走时看我的眼神里,多半夹杂着同情、嘲弄和不可理喻。
我推开贴着大红双喜的木门,空气里弥漫着廉价樟脑丸和桂花头油的混合气味。苏乔穿着一件酒红色的呢子大衣,安静地坐在床沿。她没有像寻常新娘那样含羞带怯,而是挺直了脊背,双手死死护着微微隆起的小腹,像一只受惊却又试图保持最后尊严的刺猬。
看到我进来,她猛地站起身,因为起得太急,身子晃了晃。我下意识地想去扶她,她却不着痕迹地避开了。接着,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叠得方方正正的信封,双手递到我面前。
“林浩,这封信你看看。如果你现在后悔,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把证换回来。彩礼钱,我以后就是砸锅卖铁也会还给你。”她的声音有些发抖,但眼神却倔强得让人心疼。
在1998年那个时期,一个未婚先孕的女教师,面临的几乎是社会性死亡。苏乔是我们镇上最漂亮的姑娘,书教得好,还会弹风琴。后来谈了两年多的男朋友,是镇上首富的儿子。那男人去了南方特区做生意,起初还写信回来,后来渐渐断了音讯。直到苏乔发现自己怀孕,跑去深圳找他,才发现人家早就和当地一个老板的女儿订了婚。
苏乔是被那男人的保镖赶回来的。绝望之下,她吃了一整瓶安眠药。那天刚好我去学校给她修柜子,发现她倒在宿舍里,是我把她背到镇卫生院洗胃,才抢回了一条命。
她醒来后,哭着问我为什么要救她,说她没脸活下去了。学校要开除她,父母觉得丢人,要把她赶出家门。我看着她苍白如纸的脸,脑子一热,脱口而出:“我娶你!孩子算我的!”
这就是我们这场荒唐婚姻的由来。我是个木匠,初中毕业,除了有一身力气和一门手艺,什么都没有。在所有人眼里,我能娶到苏乔,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哪怕那块天鹅肉带着“污点”。
然后就到开头的那一幕,当她把那封信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随后我接过了那个还带着她体温的信封。拆开后纸上,是她清秀端正的钢笔字。上面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