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加州通过法律,要求联邦执法人员在加州执法时必须佩戴徽章或者身份证明,被司法部告上法庭。
周三(4月22日),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该法律生效,等待上诉结果。此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已经对另一项“禁止联邦执法人员佩戴口罩”的法律实施禁令。
据报道,这项法律被称为“No Vigilantes Act”(SB 805),由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于2025年9月签署生效,原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法旨在要求包括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边境巡逻队以及国土安全部特工在内的联邦执法人员,在加州境内执行职务时,必须在制服上清晰显示所属机构名称以及姓名或徽章号码。
加州方面辩称,此举是为了增强透明度、防止“假冒执法人员”或“赏金猎人”冒充联邦特工进行非法活动,同时保护公众免受不当执法影响。
诉讼
州政府无权监管联邦政府运作
司法部于2025年11月提起诉讼,对该法律提出强烈质疑。司法部律师辩称,该法律直接威胁到联邦执法人员的安全,因为在当前高度政治化的移民执法环境下,公开身份可能导致执法人员面临骚扰、人肉搜索(doxing)和暴力袭击。此外,诉讼指出,加州此举违反了美国宪法最高条款(Supremacy Clause),因为州政府无权直接监管联邦政府的运作。
周三,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小组发布了一项“等待上诉结果的禁令”(injunction pending appeal),正式阻止该法律实施。此前,该小组已于2月19日左右发布临时行政禁令,暂时冻结法律生效。在3月3日的听证会上,司法部律师进一步强调,加州法律试图“直接规范美国履行政府职能”,这明显超出州权范围。
加州律师在辩护中主张,该法律“平等适用于所有执法人员”,并不专门歧视联邦政府,而是属于“普遍适用”的法规,各州有权将此类法律适用于联邦特工。他们还强调,该法律对于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近年来ICE行动引发争议的背景下,能帮助居民区分合法执法与潜在冒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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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州政府违反宪法原则
法官马克·J·贝内特(Mark J. Bennett)在意见书中写道,该法律“试图直接规范美国履行政府职能”,同意联邦政府的观点,认为这违反了宪法原则。
这起诉讼还涉及加州同期签署的另一项法案,即“No Secret Police Act”(SB 627),该法禁止联邦执法人员佩戴口罩、脖套或其他面部遮盖物,但是州警不受该法律限制。
今年2月,联邦地区法院认为其对联邦执法人员构成歧视性对待,因为该法不适用于加州州级执法部门。地区法官克里斯蒂娜·斯奈德(Christina Snyder)在裁决中指出,口罩禁令豁免了州执法人员,却针对联邦特工,这违反了政府间豁免原则(intergovernmental immunity)。
宪法成厕纸?
明显违宪却仍能快速通过
这两起诉讼,实际上在立法之初就有许多法律界认识认为不可行,这明显违反了宪法,联邦法律优先于州法律,州政府根本无权干预联邦政府执法。甚至在加州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上,别看平时加州的国民警卫队指挥权属于州长,一旦进入紧急状态,指挥权会立即转交给总统,州长一点办法都没有。
然而,就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加州民主党议员仍然在推动“No Vigilantes Act”和“No Secret Police Act”,并且快速在州参众两院获得通过,然后州长迅速签署形成法律。
加州立法者已经公然违反宪法,立法者违法,比执法者犯法更可怕!说明加州的参众两院的宪法意识相当浅薄,然而,他们明知道违法也敢于推动违宪的法律通过审核,却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宪法在加州立法者眼中,已经成为一张厕纸,当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擦屁股,当不需要的时候就扔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