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家暴女儿致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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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家暴女儿致轻伤二级

4月23日,黑龙江绥化。王女士向《正在新闻》反映,她的女儿杨悦(化名)被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杨某实施家暴,现已刑事立案。

王女士表示,她和杨某在2019年离婚,孩子被打时为12周岁。事件发生后,杨某除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外,未作赔偿。

鉴定书显示,2026年1月4日20时许,杨某因家庭琐事将杨悦打伤。杨悦颅脑、鼻子和腹部等全身多处受伤,包括气胸、肺挫伤和肋骨骨折等,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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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告知书显示,1月13日,庆安县公安局对杨某故意伤害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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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对杨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杨某对杨悦家暴,时长为六个月。杨某不服,申请复议,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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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告诉《正在新闻》,杨某为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庆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杨某为该局副局长,分管林政(包括8个林场、和14个乡镇)、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区等。

4月23日,庆安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回应《正在新闻》,杨某这两天没来上班,不清楚具体原因,对杨某家暴一事并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