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当事人发声
【#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当事人发声#】#多方回应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近日,女子在公交站台阻止男子抽烟引起冲突一事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一名女子在深圳公交站台阻止男子抽烟,随后和该男子发生争执。女子用饮料把男子手中的烟浇灭了,男子捡起剩下的饮料泼在女子身上。之后,双方报警,女子对警方的执法提出了质疑。
25日,@大河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王女士,她向记者介绍,事发时间为4月24日下午5点20分许,劝阻抽烟引发冲突后,她选择报警处理,随后与抽烟男子一同被带到玉塘派出所做笔录,直到当晚临近11点才从派出所离开。事后,她将自己被问询经历发在社交平台引发争议。
25日下午,记者致电玉塘派出所了解和核实情况,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事做登记,后续情况会由专人联系记者。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上负责处理此事办案民警,得知记者身份和来意后,对方表示:“因为涉及案件,在官方下调查结论之前,无法回复媒体。”
深圳12345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其中包括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路人无权强行阻止他人公共场所吸烟#
看了下深圳吸烟事件。
昨天深圳一女性情感博主在公交站劝阻男子吸烟时,对方骂骂咧咧,于是选择用饮料泼对方灭烟。
后男子捡起扔地上的饮料砸了女子。
博主随后报警,则认定博主“用饮料浇灭烟头”的行为涉嫌“侮辱”,拟拘留5天。
而吸烟男子未被追责。
过程中博主叙述,甚至称“那咋办我也抽”。
并且自己还被过度搜身羞辱。
最后博主因精神崩溃,被迫签了和解书。吸烟者最终未受处罚。
博主回家后出现严重幻听等精神问题。
现在夜里发的微博都不见了。
根据以往经验,小作文味太浓,建议子弹再飞一会。
至少需要多方说法印证下。
#深圳 吸烟#4月24日,深圳一女子在公交站劝阻男子吸烟,遭对方辱骂后,用饮料浇灭其烟头,男子随即用饮料瓶砸向其面部。报警后,警方认定该女子行为涉嫌“侮辱”,拟行政拘留5天;吸烟男子未被追责。执法过程引发三大矛盾:
法规认知冲突:民警称“公交站不算室内,不属禁烟范围”,甚至表示“我也抽烟”。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公交站台及等候区均为禁烟区域。
过度搜身羞辱:女子被要求脱光衣物、扒下内裤“安检”,高度近视眼镜被摘除;多人共用厕所时被监督且禁止关门,导致其尿湿衣物。同房间65岁荨麻疹患者求助无果。
被迫和解结案:警方威胁“不和解则拘留”,女子因精神崩溃签和解书,吸烟者未受处罚。
这是深圳呀,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