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近日发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2026年第2期)》,其中,某灌区项目20余家企业串通投标案,已对24家涉事企业串通投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157.76万元。
通报介绍,2024年4月,在安徽省某灌区项目招标中,安徽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寻找多家公司,以拉低投标报价影响评标基准价的方式进行围标,中标价8040万元。
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2024年5月,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26年2月,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目前,已对24家涉事企业串通投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157.76万元。
安徽省水利厅警示: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不仅将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排挤在外,还会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投标人要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投标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据相关披露内容显示,该通报中某灌区项目或为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编号:BB2024SQGCZ042)”于2024年4月16日开评标,项目预算8366.707638万元,中标人: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金额:8040.0393万元;2024年4月23日,招标人蚌埠市承禹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今年2月,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在“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中串通投标,20家企业被处以巨额罚款,累计罚金达964.8万元。
4月10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再次披露相关处罚信息,因在“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中串通投标,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城海创建设有限公司、中水建管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泾河工程局被罚。
监管发现,在该项目中,陕西省泾河工程局、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建管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城海创建设有限公司,在自然人何某某组织下,根据其要求和指定的报价参与投标。参与串通投标的4家公司均未中标,符合《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规定的从轻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四家公司处以罚款402001元。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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