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高峰时段,我开车从酒仙桥路南向北左转向大山桥。熟悉北京的朋友知道,那个路口简直是噩梦。我手机导航上,左转车道已经成了猪肝色,而且每次左转绿灯的通行距离极其有限,等我驶近才发现,原来是左转路口上,一大批人在直行,我定定神,确认直行交通灯是红色,而人和自行车却走得理直气壮。本着机动车避让行人的原则,大家走得有恃无恐,左转车辆只能在夹缝中勉强挤过几辆,不堵车反而不正常了。
转弯成功后又遇到第二关,我驶进右转专用道,反复确认直行是红灯,这意味着我可以安全右转。忽然一辆电动车从等红灯的人群中杀出,以压弯漂移的动作窜出来,车上的两位男士连头盔都没带。争这几米的距离,只为在更近的地方等红灯。我定神一看,等红灯的行人和自行车分成两拨,一拨离红灯更近红灯,一拨听话的站在白线后,只有靠行人的克制和施舍,才把右转道让出一条得以通过的间隙。幸好我转弯速度够慢,踩刹车及时,他俩才能在我车头悠然表演S线路行进。我按了下喇叭提示他们,这俩扭头便口吐芬芳。我苦笑,开车离去。
开车之前,我也曾混在人群里,觉得“法不责众”,不当回事。开车之后,我又开始为他们揪心,万一遇到冲动路怒、或者忙着看手机的司机,后果不堪设想。
看着乌央乌央过马路却不看交通灯的人群,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们真的有集体主义吗?
按照集体主义的定义,其核心是将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强调个人服从集体、团结协作。然而,具体的社会场景中,行人却没有把自己放在“集体”中来思考,而利用自己的弱势身份突破规则,让自身利益最大化。我在东京涩谷看到世界最繁忙的路口,那种对交通规则近乎严苛的坚守,保证了车辆与人流的有序通行。恪守规则,出让部分便利,这或许才是集体主义的样子。
也有人说这是市场化以后个人主义泛滥导致的恶果。但个人主义又非常强调边界,在捍卫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对等尊重他人权利。我在伦敦又见识到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的现象,金发碧眼的老外探头探脑,左右看看没车,行人便一路小跑闯红灯,还不止一例,我住在尤斯顿的时候,白天晚上都能看到。我们一家开始还等红灯变绿,后来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便入乡随俗起来。回北京后,我叮嘱儿子可不能用“伦敦经验”来过马路。
我无意褒贬这三种过马路的方式,东京人有规可循但过于刻板,伦敦人灵活变通又过于随意,我们这儿嘛……提高了行人的效率。
在通行的东西方叙事中,国人自带群体意识、家国情怀、团结协作的集体底色;西方更早诞生个人主义、私有至上传统。我却开始怀疑起所谓集体主义传统来。
我丝毫不怀疑古来的仁人志士,克己奉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古训似乎深入人心。然而,仁人志士的思想和功业越光照千秋,似乎也越说明这种集体情怀的稀缺性。士大夫想要建立起一套共同体认同,也引领并产生了大批忠义千秋的英豪。但是,这种集体情怀似乎更多存在少数人心中,而没有在普遍意义上的多数人形成共识。在更多人看来不过是“肉食者谋之”,几千年来多次异族侵袭,连文人代表钱谦益都说“水太凉”,那百姓更谈不上匹夫有责了。
及至大集体时代,我们似乎在制度和形式上建立了更加明确的集体,可大锅饭一来,人人都争着搭便车,任何高风亮节都可能输掉生存博弈,一种全民“集体”的理想世界并未真正建立,徒留创伤。今人不知历史,只从字面上缅怀那个属于集体的纯真时代,似乎哭错了坟。
想要真正建立集体意识,至少在多数人中形成普遍共识:我们应该为了集体让渡出某些权益,但又要明确让渡的规则。多数人严格遵守规则,并且通过群体压力来校正那些越轨行为。遗憾的是,尽管我们在叙事中保留集体主义、也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但在不同历史阶段,这个价值观并没有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准则。而关于个体权利,则在叙事中也处于边缘。这样的空气中,不看红绿灯过马路,就成了权衡与博弈之后的结果。
图片来自艺术家刘旭星(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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