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梦议天下
编辑 | 小梦议天下
“文内所有信息皆出自权威媒体”
前言
简直太恶劣了,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个正值青春的高三男生,原本应该在教室里刷题,现在却躺在ICU里全身抽搐。
毁掉他下半辈子的,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竟然只是水杯里被倒进了一瓶普普通通的“桂子油”。
那一瞬间,喉咙像被火烧,身体像断了电一样失控,而监控里拍下的画面更让人心碎!
下手的,竟然是他的同桌。
现在最讽刺的结果出现了:施暴的孩子只是暂时回了家,而被害的孩子,却可能要和改变命运的高考擦肩而过了。
事件还原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说起来简单,想起来却让人脊背发凉。
事情发生在岳阳一所高中,高三教室里。
当事人是两个同桌,一个姓李,一个姓阮。都是高三学生,都在备战还有不到两个月的高考。
那天下午,阮某某趁同桌不注意,把一种叫“槟榔伴侣”的东西,滴进了李某某的喝水杯里。
这东西湖南人都熟,俗名叫桂子油。平时是用来配槟榔吃的,刺激性非常强。
平时吃槟榔的时候滴个一两滴进去,嘴里面就跟火烧一样,一般人还受不了。
这玩意儿直接往水杯里倒,那滋味想想都发紧。
李某某不知道这事,像平常一样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
喝下去就觉得味道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身体就开始出问题了。
先是手抖,然后全身抽搐,嘴巴和喉咙像被人点了火一样难受。
同学看情况不对,赶紧报告老师。学校也反应挺快,马上把人往医院送。
到了医院一查,诊断结果是“呼吸性碱中毒”。
李某某直接就被送进了ICU。
监控调出来,真相大白
人进了医院之后,家属肯定要搞清楚怎么回事啊。
学校去调了监控,一看就明白了——是同桌阮某某干的。
学校把阮某某叫到德育处了解情况,他的说法是“开玩笑”。
他说是在李某某的水杯里放了槟榔里的桂子油。
这理由听着就不像话,哪个正常人会这样开玩笑?
你说几岁小孩不懂事,往人杯子里搁点东西还能理解。
可这是高三学生,马上就成年了,能不知道桂子油倒进水里喝下去是什么后果?
官方通报说了啥
事件被曝光后迅速引起关注,因为它击中了一个大家都默认安全的点——自己的水杯。
在教室这种环境里,你不会防同桌,这是最基本的信任。
但这件事恰恰就是从这个地方出问题。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在4月28日发了通报。
通报里说的情况和前面讲的基本一致:4月26日下午,洞庭高级中学高三学生阮某某把“槟榔伴侣”液体滴入同桌李某某的饮水杯,李某某喝水后发现不对就报告了。
通报还说,李某某目前身体状况平稳,没有异常表现,但还在医院观察。
学校对阮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阮某某家长主动承担了所有医疗费,还诚恳道了歉。
最关键的一句是:双方现已达成和解。
“和解”背后的真实情况
通报里说和解了,但实际情况可能比这几个字复杂得多。
据受害者姐姐李女士跟媒体说的情况,她弟弟当时喝下水后,除了身体抽搐,还出现了头晕这些症状。
医院的诊断材料也显示是呼吸性碱中毒。
而且你要知道,这种异物刺激造成的伤害分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一种是心理上的。
身体上好恢复,指标正常了就行。但心理上的伤,那可不是几天能好的。
医生已经说了,李某某有明显的应激障碍,需要进行心理干预。
什么叫应激障碍?就是身体对某种刺激产生了过度的恐惧反应。
具体到这个孩子身上,就是看到水杯会发抖,连笔都握不稳。
距离高考就剩一个多月了,一个被诊断出应激障碍的孩子,怎么坐在考场里正常考试?
施害者那边什么情况
再看阮某某这边。
通报里说学校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批评教育这四个字,说实话有点轻飘飘的。
一个高三学生,往别人水杯里倒刺激性液体,差点搞出人命,结果是批评教育。
当然,不只是批评教育。公安也介入了调查。
但因为李某某的身体状况还算平稳,加上双方家长达成和解,目前也就是停课处理。
阮某某家长的态度倒是挺积极,道歉函发了,医疗费也愿意全出。
但问题是,受害者家属不答应和解。
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在通报发出之前,受害者家属的态度一直是“不接受和解,必须走法律程序”。
那通报里说的“双方现已达成和解”是怎么回事?
这就要说到和解的意思了。
法律上的和解,主要指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
就是阮某某家赔钱,李某某家接受。但这不代表刑事或行政责任就一笔勾销了。
公安还是可以依法做出处理,比如拘留、罚款这些。
法律上这事怎么定性
这里有个很专业的问题,也是网上吵得最凶的地方:阮某某的行为到底算什么罪?
有人说这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投毒”。
我查询了资料,有律师表示:
关键区别在这儿:投放危险物质罪保护的是“公共安全”,就是说你的行为危害到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比如你往学校饮水机里放东西,谁喝谁倒霉,那就算危害公共安全。
但阮某某是把东西放进同桌的个人水杯里,目标很明确,就是他同桌一个人。
这在法律上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而是针对特定个人的伤害行为。
那既然是针对特定个人,就更容易往“故意伤害罪”上靠。
但故意伤害罪有个门槛,就是受害者的伤情必须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
目前李某某的诊断是“呼吸性碱中毒”,这个能不能鉴定为轻伤,还要等权威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才知道。
如果够不上轻伤,那连故意伤害罪都不一定能成立。
最后可能就是行政处罚加民事赔偿。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阮某某目前只是被“批评教育”,而不是被刑事拘留。
其实这种往同学水杯、饭盒里放东西的事,网上搜搜还真不少。
往室友水杯里放洗衣液的,往同学饭盒里倒洗洁精的,往别人枕头底下藏刀片的。
每次出事,学校的第一反应都是内部处理,家长的态度都觉得“他还是个孩子”。
李某某的心理康复需要多久?他能不能参加高考?会不会影响成绩?
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要很久以后才知道。
我们能做的,就是持续关注。并且,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是为了看热闹,是为了提醒自己、提醒身边的人:有些“玩笑”开不得,有些红线碰不得。
也希望李某某能好起来。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对一个高三学生来说,六月的那场考试,真的太重要了。
而比考试更重要的,是他还能像以前一样,正常地去考试。
信息来源:
央視網 湖南嶽陽通報“一中學生在校期間飲水杯被同學投放異物”
上游新闻 湖南岳阳一高三学生水杯被同学投放异物,饮用后抽搐,当地教体局通报:异物为“槟榔伴侣”,涉事同学家长主动承担医疗费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