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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香词》的原作者,历来有争议。
参与构陷迫害萧观音的主要人物,是耶律乙辛,张孝杰,还有宫里的单登。
唯一有能力创作出这样的诗词的,也就是状元出身的张孝杰了。
词写好了,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把这首词“变成”萧观音的作品,耶律乙辛认为,必须要有实际证据,也就是必要让萧观音手抄此词。
宫婢单登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耶律乙辛把《十香词》拿给单登,单登拿着《十香词》拜见萧观音,说了这么一句话:
《津逮秘书·卷五百一十八》:此宋国忒里蹇所作,更得御书,便称二绝。
宋国,就是北宋,忒里蹇,是皇后的意思,单登是说,这首词,是宋朝的皇后所写,单登请求萧观音为这首词手书一份,理由是宋国皇后的词,由辽国皇后来书写,这是一桩绝妙的风雅之事。
对于这套说辞,萧观音完全没有起疑心,她铺开纸张,提起笔来,把《十香词》从头到尾誊写了一遍。
这实在是让人费解。
《十香词》是一首什么词?是一首淫词啊,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都会本能的警觉,但萧观音却是“读而喜之”,这实在是一种令人费解的天真,这只能说明,萧观音虽然饱读诗书,文化水平极高,但严重缺乏与人斗争的政治经验,在情商这一块恐怕也不是很高明。
我们可以对比看看,同为后妃,在辽代历史上,萧观音简直可以用人畜无害来形容,萧绰,那是中国历史上都赫赫有名的萧太后,摄政二十七年,伐宋改制,将辽朝推上巅峰,萧观音的祖母萧耨斤,也是敢于发动政变,临朝称制的人物,且手段狠辣,野心勃勃,开国皇帝阿保机之妻述律平,更有这样的事迹:
阿保机死后,述律平曾短暂摄政,期间她为了巩固统治而大肆屠杀大臣,有一个叫赵思温的人非常反对述律平的行为,于是质问述律平为何残杀公卿百官。
述律平说:先帝思念你们这些文武诸僚,把你们杀掉,是为了让你们去陪伴先帝。
赵思温反唇相讥,说先帝最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若太后肯先殉葬陪伴,我等必然甘心就死。
您猜怎么样?
述律平说,主少国疑,自己不能离开,但自己当然有心到九泉之下陪伴先帝,于是述律平砍断了自己的一只手,派人把这只手送入了阿保机的坟墓中,这也就是述律平断腕太后的由来。
这些皇后,太后无一例外,她们都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在绝对君权体制下,一个后妃的地位绝不仅仅是靠才学就可以稳住的,她还必须和权力斗争打交道。
萧观音恰恰不是如此,纵观她一生,她都在用一种近乎于理想主义的文人姿态来应对宫廷政治生活,她用诗词表达感情,用谏疏规劝君王,用才华争取认可,用道理说服对手。
这样不对么?这样也对,但是要看环境。
如果放在太平盛世,萧观音可以借此赢得贤后的美名,但道宗一朝不具备盛世的特点,道宗一朝权臣当道,党争激烈,皇帝昏庸,内部不稳定的同时,外部还有北宋,西夏等强敌,萧观音在这样的环境中仍然以自己的理想主义来和人相处,比如当年重元的妃子不过是“以艳冶自矜”,就是打扮的漂亮了点,神情举止浮夸了一些,萧观音就当面训斥,对单登如果不信任,应该立刻予以斩杀,而不是斥责其有豫让之心后还把单登留在身边。
这就是与人相处的问题,可以想见,萧观音平日作风行事,一定结怨很多,而且是到了四面树敌而不自知的程度。
萧观音当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一个被冷落的妻子,想要通过音乐排遣寂寞,用各种方式去挽回丈夫的心。
问题是,古代的政治世界,它不会关心你本来的意图,政治只关心你的行为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的,萧观音犯下的错误就在于,她总是慕徐贤妃事,认为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即便是淫诗,自己抄了又能怎么样?
但正如我们刚才所讨论的,在辽朝,在辽朝当时的环境下,影子斜不斜,不取决于你的身子正不正,而取决于是谁拿着灯在照着你的影子。
写完之后,萧观音还在《十香词》后边附上了一首自己写的《怀古》:
宫中只数赵家妆,败雨残云误汉王。
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窥飞燕入昭阳。
西汉时,赵飞燕,赵合德姐妹被汉成帝所专宠,败雨残云既指男女之欢爱,也指她们的美色如同灾祸一样。
昭阳宫曾是赵合德的居所,而悬在昭阳宫上那轮知晓往事秘密的明月,曾亲眼目睹过赵飞燕姐妹在昭阳宫受宠的情景。
抛开本案不谈,这首诗的艺术水平还是很高的,它不直接议论,而是构建了一个跨越时空的意境,人间已改,而永恒的月亮可以见证一切繁华和凋零,这就给人一种苍凉感和旁观视角。
如果结合本案,萧观音在《十香词》后附录这首诗,也明显是在自警与劝谏。
但最要命的是这首诗,赵飞燕在历史上是声名狼藉的淫人,你才刚抄写了这么一首香艳之词,又在后边写了一首批评香艳的词,作者可以理解,读者们也可以理解,萧观音是想说,自己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也不推崇这样的行为,但是抄加写这两个行为本身就是一个灾难性的误会,在文学上,萧观音是在卒章显志,可是在政治上,这就成了画蛇添足。
有读者可能会觉得,说你啊,你是不是对她太苛刻了?萧观音毕竟是受害者啊,凭什么还要反思她的责任?
其实,分析一个人的弱点,不代表是在为加害者开脱,耶律乙辛的罪行不会因为萧观音不谙世故,不懂政治而减轻,但是如果我们只骂奸臣而不去分析制度,只同情受害者而不审视受害者在她当时的处境中出现的失误,那我们就永远只能生产好人被坏人害死这种廉价而没什么用的历史叙事,试问,真正的悲剧,难道只是坏人太坏么?
单登拿到了萧观音的手书,旋即转送耶律乙辛,兴奋之余,单登还说了这么一句话:
《辽史拾遗·卷十九》:老婢淫案已得,况可汗性忌,早晚见其白练挂粉脰也。
老婢是单登对萧观音的蔑称,白练挂粉脰就是白绫勒颈,是上吊的意思,单登是在感叹,萧观音早晚会死在这件事上。
手书既有,耶律乙辛马上开始下一步的行动,他正式陈首,就是向官府告发,而告发的内容也非常之炸裂,那就是:
宫中伶人赵惟一私通懿德皇后萧观音,这份手书就是铁证。
十香词冤案,就此拉开帷幕。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一刻开始,耶律乙辛进入了“正轨”,他要用司法程序致萧观音于死地。
因为十香词冤案是三角形朋党犯罪,但犯罪之后,却是在用法律杀人。
这不是几个人凑在一起干坏事那么简单,它指的是一群人因为利益关系而形成了封闭的,排他性的犯罪集团,既为集团,就不以个人的力量实施犯罪,而是群体性的,可怕之处不在于犯罪者有多么的坏,多么的让人憎恨,而在于当犯罪以集团的形式运作的时候,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来负责,每一个漏洞都有人提前堵住,每一个受害人可能翻盘的点都会被预先计算并扼杀。
而用法律杀人,则是本案中一个更隐蔽也更本质的问题,我们可以注意到,耶律乙辛采用的方式是陈首,他是直接举报,而不是用暗杀,下毒这种法外的手段,他走的是标准的司法流程,在接下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有人首告,有物证,有审讯,有供词,有复核,有定谳,有执行,整个过程全部披着法律的外衣,每一个步骤都有文书记载可查,每一个判决甚至都有法可依,在围观者看起来,这是依法办事,但实际上到后来,辽朝的法律反而已经沦为了犯罪的工具。
本案在历史上曾被反复讲述,但绝大多数的叙事都陷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把它讲成了一个奸臣害忠良的故事,耶律乙辛是奸臣,张孝杰是帮凶,单登是小人,萧观音是冤屈的,人物脸谱化了,情节套路化了,结论也走向了平庸化。
这种讲法有错么?没有错,但恐怕这种讲法解释不了核心的问题,一个皇后,有太子傍身,有家族撑腰,有二十年夫妻之情,为什么却马上要被一首词,一首诗,几句流言扳倒?
而当这张专门为萧观音设计的绞杀大网向她袭来时,她的命运,又将会走向何处呢?
参考资料:
《焚椒录》
《辽史拾遗》
杨秀晨,高书杰.辽代才女萧观音的诗词创作与命运.兰台世界,2015
张志勇.大辽皇后萧观音冤狱的多维视角研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