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日报》4月30日报道,江西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下为详情——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向江西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务实举措全力攻坚克难,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江西省始终把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问题整改。分管负责同志直接协调、具体部署,现场调度督促整改落实,其他省领导同志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凝聚合力跟踪问效。省人大常委会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省纪委省监委审慎稳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追责问责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按行业、分领域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制度,实施清单化调度,定期分析研判整改情况。坚持系统思维,精准科学依法整改。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上下贯通协同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将督察交办信访件分地域分领域交办各设区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办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销号。举一反三开展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等10个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各地以点带面查找问题,分步推动解决,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严肃督察问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开展了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对照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筛查,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聚焦督察指出的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开展了探讨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拍摄制作2024年、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用好督察成果,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以抓好整改工作为契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美丽江西建设现场推进会,部署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工作。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居全国前列。2025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7.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95.5%,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5%。

下一步,江西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以更高标准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据《湖南日报》4月30日报道,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为详情——

2024年8月2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有力抓好督察整改落实,较好地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截至2026年2月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22项,交办的信访件已办结3931件、正在办理16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省委、省政府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等殷殷嘱托,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的决定》,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等教学课程。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情况,赴相关市州调研,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现场调研,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

(二)高位统筹推进督察整改。中央对我省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并将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全力推进。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州实地调研时,明确要求各地坚决有力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调研,强调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全力抓好整改。省委巡视、省人大执法检查、省政协民主监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将推动督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省纪委监委连续7年发起“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紧盯问题整改。各市州各部门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

(三)着力完善督察整改机制。完善全过程闭环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推进问题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督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强化落实清单化调度、重点任务盯办等制度。以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方式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地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探索推进整改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细化整改销号程序和标准,严把质量关口。坚持举一反三、以改促治,完成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4个市州及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实现全覆盖。组织拍摄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察。加强指导帮扶,就重点问题建立省市定期会商机制。

(四)压紧压实督察整改责任。省委、省政府将督察整改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河湖长制考核,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市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整改、工作“三个清单”,对整改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各级各单位责任。

二、统筹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等行动,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2025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四年稳定在98.6%以上;优良天数比率为9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0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2个。20多年未见的长江鲟、鳤鱼等珍稀鱼类再度现身。

(一)强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2024年1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同专题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从2025年至2029年,聚焦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滚动实施标志性战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钢铁、砖瓦等七大行业企业大排查,完成“创A创B”企业304家,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统筹省市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响应“一键抵达”管理系统。

(二)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和水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连续6年达到Ⅱ类水质,洞庭湖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比禁渔之前上升3个等级。常德、岳阳等5个市州入选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长沙市沩水、怀化市溆水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持续打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战,湖体总磷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专项排查整治,及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14个市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完成湘潭、郴州市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娄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相关经验做法获全国推介。长沙市、韶山市成功跻身全国第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先行区。

(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长沙市、张家界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完成15个重点县市区历史遗留废渣等污染问题调查排查并建立清单,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全过程联单管理。建成投产垃圾焚烧发电厂41座,完成2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堆存飞灰处置。全面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五)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出台《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持续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超过火电成为第一大装机主体。以先进制造业高地等标志性工程为牵引,加快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创建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71家、绿色园区26家。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有序开展5个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六)扎实开展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高标准实施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国家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积极创建南山国家公园。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全省森林覆盖率54.11%、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0.54%以上。冷水江锑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优秀案例。

三、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省委书记、省长“双主任”制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在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完善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怀化市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研究建立金融服务美丽湖南建设项目联合推介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二)夯实法治保障。制定或修订《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小快灵”立法强化重污染天气防治、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出台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协同立法《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强化学法、普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持续组织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三年行动,推动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三)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生态环境+电力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加快长沙、株洲“智慧监测”试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下阶段,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责任。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各级各有关方面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二是坚决抓好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压态势,拉条挂账、集中攻坚,按期保质完成交办问题整改,并强化举一反三、同类同改,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标志性战役、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力破解“三结构两难题一短板”问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用最严格制度、最有力举措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据《重庆日报》4月30日报道,重庆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下为详情——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4年8月20日反馈督察报告。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督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完成16项整改任务,办结3364件群众举报件,其他整改任务正在逐项推动解决。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贯到底

(一)切实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市委书记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负首责,坚持直接抓、抓到底,主持召开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到区县调研指导督察整改工作。其他市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工协作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全市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加压加力推进整改任务。聚焦督察反馈问题,制定系列整改方案,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依托“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全面纳管各项整改任务,形成定期调度、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全周期整改闭环,定期晾晒评价整改成效。严肃查处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并向社会公开。

(二)坚决兑现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政治承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质效提升工程,推动“厂网分离”“按量付费”向“厂网一体”“按效付费”转变,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6.5万吨/天,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8.3%、提升23.1个百分点。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编制实施“1+41”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完善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台账管理体系,清理整治黑渣场、违规倾倒点,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三年攻坚行动,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应急减排,开展季节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25年PM2.5平均浓度降低7.7%。有序推进潼南工业园区北区问题整改工作,“一企一策”整治措施有力落实,园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完成云阳县、奉节县违建码头问题整改,完善码头环保设施68台(套),实施生态修复13.5万平方米。

(三)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召开市委六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连续4年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对标对表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任务落地落实。迭代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2025年行动方案等,川渝获批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值比重达36.3%。

二、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保护一江碧水行动,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在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3年达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5年保持100%。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行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实现“两个100%”。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在94%以上。

(二)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峡库区431处存量危岩除险清患率达100%,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同比减幅2.3%、居西部第1、是全国平均减幅的2.3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长江干流重庆段监测鱼类较禁渔前增加52种。全市生态质量指数现状值(EQI)稳定保持在二类。

(三)着力打造全市域整体大美风貌。加快建设山地特色生态之城,实施两江四岸整体提升攻坚行动项目30个、累计治理滨江岸线达70公里,新增山城绿道157公里,海绵城市建成率提高12.1个百分点,6个项目获人居环境范例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五清理一活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分别达88%、100%,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65%。高质量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164个传统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四)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差异化管控818个环境单元,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扩围拓面,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70家、绿色园区16个。加强资源能源清洁利用,中心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74.1%,新能源装机规模新增520万千瓦、占比提升至21.1%,单位GDP能耗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0%左右。

(五)有效提升超大城市生态治理能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保障和促进林长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率先实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推进生态环境整体智治,上线“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数字化应用,生态环保核心业务数字化率达100%。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编制实施375条河流(河段)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连续19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提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碳市场碳价增长39.5%、增幅居全国8个试点碳市场第1。

三、以更高标准长效落实整改要求,更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围绕贯彻政治要求抓整改。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真负责、改彻底的政治担当抓好后续督察整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一抓到底,加快实现“清仓见底”,并动态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构建“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督察整改高分答卷。

(二)围绕推动高水平保护抓整改。坚持扬优势、补短板,把督察整改融入“九治”攻坚。推进长江重庆段沿线工业园区(组团)“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高标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推动水土保持率增幅排名保持沿江省市前列。加快构建城乡大美格局,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和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三)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抓整改。从贯彻新发展理念中找准督察整改着力点,将整改成效逐步转化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进碳排放双控工作,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壮大重庆碳市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高效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四)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提升超大城市生态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发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导向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整体智治,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保数据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迭代优化数字生态环保重大应用。健全生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完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全量全方位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坚决守住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

据《云南日报》4月30日报道,云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下为详情——

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于8月20日向云南省进行了反馈。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抓牢抓实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以过硬的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整合设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整改工作。督察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等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开展现场调研督办。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严格细致对照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按照目标具体、措施具体、时限具体、责任具体“四个具体”要求,实事求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以目标、时限倒逼措施落实。四是健全闭环机制,及时跟踪督办落实。建立完善“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闭环整改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强化整改情况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坚决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五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监委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云南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盯进度、抓质量、立机制,推动督察整改见行见效。一是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扎实推进。持续深化“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重点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杞麓湖、异龙湖水质如期脱劣。二是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有效补齐。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63.2%。三是固体废物管理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实施建筑垃圾等6大类固体废物处置三年行动,出台《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磷石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5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94.9%。四是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将民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云南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扛牢扛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好美丽中国建设的云南篇章。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