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正成为市场监管无法回避的一口大“锅”——认识营业执照!
一说到商业化经营、营业执照,人们自然而然都会想到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宇宙局”、“神盾局”,市场监管部门这个宇宙最大的“综合监管部门”跟大多数的法律法规、大多数的工作事务都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市场监管常常也以“背锅侠”自居,在所有的“锅”中,营业执照无疑是最大的一口锅!设想一下:但凡某经营主体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或是火灾事故,估计市监的同志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有营业执照?”笔者从乡镇返回市场监管近六年,两次事故跟市监有关:一次是某电动车修理作坊电动车起火,因该店未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了党内警告的处分;一次是某床垫加工作坊因管理不当引发火灾致人死亡,消安委又把无照的责任扣到市场监管头上!有照没照跟事故、跟安全有没有直接关系?有了营业执照就能安全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一定不安全?逻辑上似乎行不通……可是现行的追责问责逻辑:无照=监管缺位,市监部门就容易被“兜底追责”!反正拉个垫背的总是没错的……而且很多部门的监管理念中还囊括和加入了“双随机”的监管理念,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无法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也就没有了被抽查到的可能性!所以,无照就是“万恶之源”,无照就是最大的错!诚然,在无照这个问题上,市监或许很委屈,就算抗辩似乎都底气不足!然而,每个市监人还是要树立一些基本的理念或是观念,也需要在各种场合上对市监尤其是对营业执照的一些基本观点予以普及:
1、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
它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一个市场主体合法存在、可以经营的法定凭证。这张“身份证”上,写明了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了它,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经营活动;如果要从事需要许可的项目(如食品、医疗等),还得先办好相关许可证。2、有照不等于安全,无照不等于出事营业执照证明的是“可以合法经营”,并不代表“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办了执照,不等于万事大吉、安全过关;没有执照,也不等于就一定会起火、一定会出事。安全靠的是日常管理和责任落实,而不是一张执照。3、无照和无证是两回事 “无照”是没有营业执照,“无证”是没有相关许可证。无照无证的,由许可部门查处;有照但无证的,也由许可部门负责;只有无照(一般经营项目)的,才由市监部门查处。这一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已经划分得很清楚。4、并不是所有的经营行为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这些类型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5、查处无照的第一招是责令改正对无照经营的处理,主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处理流程是:先责令改正,不是一上来就处罚。这一点很重要,也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6、营业执照的办理门槛很低很低经过“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改革,营业执照的办理原则是“非禁即入”——只要法律不禁止,就可以进入。办理条件几乎为零门槛,加上各地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创业,真正“无照经营”的情况已经是极少数,或者说是个别现象。7、基层市监人手少、事情多,做不到“村村到、户户查” 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面临“人少事多”的矛盾,投诉举报量巨大,日常监管主要靠专项行动和举报响应,根本没有时间和人力做到挨家挨户、每个村每个店都查到。这一点,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8、部门之间、属地之间,信息共享还不够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村组、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还不够及时、不够顺畅。有的地方甚至对眼皮底下的无照经营视若无睹,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共享也存在短板。这也是少数无照经营仍然客观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以上几点,与其说是“说辞”,不如说是实情。讲这些,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希望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营业执照”有一个更直观、更朴素、更真实的理解——不要一听说“无照”,就以为找到了“替罪羊”,就觉得自己可以置身事外。 说到底,当前基层普遍存在一种“兜底追责”的思维:出了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而无照,往往是最容易被认定为履职“瑕疵”的那一个。各级安委会、消安委、交安委也习惯把“无照经营”纳入综合监管的重要内容。这个“硬伤”,这口“黑锅”,市场监管部门基本上避无可避。 不过话又说回来,该担当的还是要担当,该交代的也还是要交代。做市场监管的人,心里都明白:我们扛着的,不只是一口锅,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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