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九江几个县市区火了,不过这回火得有点尴尬。
共青城市、柴桑区、武宁县、彭泽县……一个个地方政府接连发出倡议书,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主动补缴历史欠费,还要带动身边亲友依法缴费。彭泽县更进一步,要把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前置审核。
看完这个消息,我只想说一句:真是瞎胡闹!
物业费收不上来,是公职人员没带头?
先别急着给公职人员戴高帽,咱们得理清楚一个基本逻辑: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履行合同义务,和身份是科长还是处长、是党员还是群众,没有半毛钱关系。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本质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我出钱,你服务,钱花得值不值,服务到不到位,这得靠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则说话,不是靠某群人“带头”就能解决的。
可现在倒好,好好的商业契约关系,硬是被拔高到了“政治觉悟”的高度。你不缴物业费?那好,你不是觉悟不高,就是党性不强,甚至可能影响升迁。这不是典型的“扣帽子”吗?
说得直白一点,这是在用公权力给物业公司“站台”。
拒缴物业费,真的是业主“不讲诚信”?
这些倡议书里都强调,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没错,这话在法律上没毛病。
但问题在于,大面积拒缴、拖欠物业费,从来不是业主单方面的诚信问题。物业服务质量差、收支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向成谜、维修基金使用无人监督……这些才是真正的病灶。
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的平均收缴率,从2020年的93%跌到了2025年的71%,五年跌了2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2025年全年物业撤场项目达173个。为什么?因为越来越多的业主觉得:你这服务,不值这个价。
这不是业主“赖账”,而是市场在用脚投票。
老百姓不是不讲道理,你服务到位、账目透明、有问题及时解决,谁愿意天天跟物业闹别扭?费那个劲干嘛?可反过来,你收了钱不干事,电梯坏了没人修,垃圾堆成山没人管,公共区域的广告费、停车费进了谁的腰包都不知道,凭什么还让我乖乖掏钱?
拿身份要挟、用前途绑架,这跟“株连”有啥区别?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这些地方的做法已经突破了正常的权益边界。
彭泽县把物业费缴纳和干部提拔、评优挂钩,这就等于告诉所有公职人员:不管物业公司服务好坏,不管你有没有合理诉求,你都得给我先缴了再说。否则,别想升职,别想评先进。
这不是逼着人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成就所谓“大局”吗?
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也要过日子。他们花钱买服务,和所有业主一样,有权利对劣质服务说“不”。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就被剥夺了最基本的市场判断权和消费选择权。
更荒唐的是,倡议书还号召公职人员“带动身边亲友”依法缴费。这是什么逻辑?我亲戚不缴物业费,是我不够“带头”?是我不够“觉悟”?这跟过去搞“连坐”“株连”有什么区别?
拿身份来要挟,用亲人作筹码,逼着人屈从。这种治理方式,看似解决了眼前问题,实际上是在透支政府公信力,破坏社会契约精神。
社会治理没有捷径,别老想着“抄近道”
说实话,物业缴费难确实是个顽疾,没有立竿见影的特效药。但这不代表可以病急乱投医。
真正该做的,是沉下去调研,找到问题的根子。物业服务好不好?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公共收益去了哪里?业主诉求渠道是否畅通?这些才是老百姓真正关心的事。
有蹲在办公室写倡议书的工夫,不如到一线去访察。你下去走一圈就会发现,绝大多数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不是不愿意花钱,而是觉得这钱花得冤枉。
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来都是“疏”而不是“堵”。
推动物业收支透明化,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停车费分成纳入专管,定期向业主公示。建立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估机制,让业主参与物业定价和服务评价。完善法律细则,明确何种服务瑕疵可以减免物业费,明确恶意停水停电等违规催缴的法律后果。
这些才是正道。
别把“好经”念歪了
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句话本身没错。但前提是,这个“带头”不能违背市场规则,不能以牺牲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物业缴费,本质上是民事行为,不是政治任务。公职人员的“担当”,体现在依法办事、公正履职上,体现在推动制度完善、化解基层矛盾上,而不是不分是非黑白地“盲目冲锋”。
说到底,物业缴费难是一个社会治理的系统性问题,不是“谁愿不愿意交”的道德选择题,更不是靠某个群体“带头”就能解决的。
“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已经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唯有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透明可感,让业主和物业都能守住法律边界,这场拉锯战才有真正终结的一天。
否则,靠“倡议”和“绑架”逼出来的缴费率,终究只是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