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刚过,广州萤火虫漫展场外的一幕却在网上炸开了锅。一位女coser在自家车旁定点拍照,起初只是普通围观,随后人群失控——多人近距离怼脸拍摄,数名男子借着人多混乱,伸出咸猪手触碰女生脚部、小腿。女生当场喝止,却被无视,甚至有人起哄叫好。现场完整影像证据已留存,受害女生已报警维权。
一、新闻回顾:漫展场外的“群体狂欢”,受害者只有一个
据受害女生2026年5月5日发布的网帖和视频显示,当日下午她在广州萤火虫漫展外围停车场区域拍摄cos照,陆续有爱好者围观拍照。然而随着人数增多(目击者称超百人),氛围迅速变质:一些男子蹲下身子,镜头对准女生脚踝以上部位,更有数人趁拥挤故意伸手触碰其小腿、脚部。女生多次说“别碰我”“请让开”,不仅无效,反而引来嬉笑和起哄。
《孟子·离娄上》有云:“耻之于人大矣。”可在这群人眼里,廉耻已随人流一同蒸发。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依据现场多角度视频和照片,可清晰辨认多名涉事者面部。
二、深度解析:“法不责众”是最大的谎言,心理学告诉你真相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马皑
马皑教授指出:“漫展事件是典型的‘群体去个体化’和‘责任分散效应’的现场演示。当一个人混入人群,自我监控能力下降,会做出平时独自时绝不会做的行为——比如伸手猥亵。而每个人都想:‘这么多人,不可能只抓我。’”
但这恰恰是最大的错觉。法律面前没有“人数折扣”。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猥亵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多人共同违法,每人各自承担法律责任,不存在“众人减半”之说。
“法不责众”的谬误来源:一些人对古代“刑不罚众”的误读。古代统治者有时因维稳需要,对群体事件从轻处理,但那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政治妥协。在现代法治社会,只要证据确凿,一人犯法追一人,百人犯法追百人。
《韩非子·有度》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律从不为任何人开绿灯,更不会因人数多而调低标准。
️三、反思与调整:如何斩断“群体侥幸”的黑手?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刘俊海教授提出三点建议:
1. 主办方必须“补课”。漫展等大型活动,主办方有义务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监控设备,对场外区域同样要有巡查机制。此次事件发生在场外停车场,明显是管理盲区。
2. 证据意识是公众的武器。受害女生第一时间保留视频、照片,并果断报警,这是教科书级操作。围观者若也能帮助固定证据、作证,就能让每一个伸“咸猪手”的人无处遁形。
3. 法律必须“杀一儆百”。司法机关应依据影像资料逐一溯源,对每名猥亵者依法处罚,并公开典型案例,让“法不责众”的迷信彻底破产。
《商君书·画策》云:“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要战胜群体作恶,首先要战胜内心的侥幸——无论是作恶者,还是旁观者。
四、历史回响:那些“法不责众”的幻觉,后来都碎了
回顾近年类似事件:
· 2021年,上海某漫展发生多起偷拍裙底事件,后经警方调取监控,7名涉事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 2023年,某地聚众哄抢货车散落水果,警方通过视频溯源,对23名参与者逐一处罚并责令退赔。
· 2024年,一男子在地铁遭多人围殴,事后所有参与者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一人因“人多”逃脱。
《旧唐书·魏徵传》有言:“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些案例清楚表明:法律的铁拳不会因人数多而变软,只会因证据全而更准。
唤羽师观点
漫展猥亵事件撕开的不仅是“法不责众”的遮羞布,更是一面照妖镜——照出那些躲在人群里作恶的懦夫,也照出起哄围观者的冷漠。世间从来没有“人多就没事”,只有“伸手必被捉”。 对受害者,我们支持你维权到底;对执法者,我们期待依法严惩每一个参与者;对每一位普通人,请记住:群体的喧嚣不是护身符,内心的底线才是。莫伸手,伸手必留痕,有痕必追责。
你觉得公共场所的“群体性失德”该怎么治?如果你在现场,会怎么做?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