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于当地时间5月6日做出了一项备受瞩目的决定:以141票赞成、0票反对的压倒性结果,审议通过了旨在简化非法流失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零反对票的表决结果在法国政坛尤为罕见——要知道,在法国国民议会这个左右翼阵营常年针锋相对、分歧不断的政治场域,能达成如此高度一致的共识实属难得。
这一消息迅速引发国内舆论热议,不少网友难掩激动之情,纷纷猜测流失海外的国宝是否终于迎来了回家的曙光,圆明园被劫掠的珍贵文物能否借此契机回归祖国。
不过,我们仍需保持理性看待。在5月7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对此事作出了明确回应:中方赞赏法方为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所展现的责任担当,期待该法案能够早日完成全部立法程序,并愿同包括法方在内的有关各方一道,继续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推进流失文物的保护与返还工作。
仔细品味这段回应的措辞——"赞赏"、"期待"、"愿同",既没有过度拔高法方的举措,也没有盲目乐观地预判结果。这一表态精准地反映了当前局势的两面性:一方面充分肯定了法国立法的积极方向,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方务实审慎的态度。
那么,这部新法案究竟做出了哪些实质性调整?它对目前流失在法国的中国文物意味着什么?中方接下来又将采取哪些具体行动来推动文物返还进程?
零反对通过!法国打破百年壁垒,文物归还终有“快车道”
此次投票前,法国文物归还一直受困于《遗产法典》中延续百年的“公共藏品不可转让”原则。这意味着,法国公立机构收藏的文物,无论获取方式是否合法,均被认定为不可分割的国家公共财产,任何一件文物的归还,都需法国议会专项立法、单独投票,流程繁琐到令人却步。
2021年法国向贝宁归还26件阿波美王国文物,从协商到移交耗时整整三年,足见原有流程的低效。
据法国文化部门统计,其各大公立机构收藏的1815年至1972年期间,通过殖民掠夺、强迫交易等非法方式获取的文物超9万件,其中就包括大量中国珍贵文物,如圆明园流失的景泰蓝麒麟、敦煌藏经洞精品文献等,此前追索难度极大。
此次通过的草案,核心是“简化流程、明确标准”,彻底打破了“逐案立法”的僵局。根据法国国民议会官网公布的细节,草案将文物归还审批权限下放至政府行政层面,由文化部长牵头,联合专业委员会双重审核,审批周期从数年缩短至数月,大幅提升效率。
草案明确适用范围为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覆盖法国殖民扩张至非殖民化全周期,绝大多数殖民时期非法文物均能纳入返还范畴。同时要求法国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文物清单,公开馆藏信息,为文物流失国追索扫清关键信息障碍。
值得关注的是,141:0的全票结果来之不易。长期以来,卢浮宫等核心博物馆因担心削弱馆藏规模,多次反对文物大规模返还,此次能达成全票共识,充分体现了法国在文物归还问题上的决心,也让这份法案更具分量和执行力。
赞赏背后有深意!中方表态,藏着对流失文物回家的迫切期盼
5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的表态,虽简短却字字千钧。中方之所以高度重视并明确赞赏,核心原因在于中国是文物流失重灾区,而这份法案为中国追索流失文物打开了新大门。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1840年以来,中国流出文物约1000万件,其中非法流失文物达150万件左右,多为近代列强通过战争劫掠、非法盗掘等方式夺走,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千年文脉。
仅法国一国就收藏约260余万件中国文物,仅次于日本,其中九成以上源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劫掠和伯希和等人的骗盗,均在此次法案覆盖范围内。
此前,中国追索流失文物主要依靠个案协商和国际合作,虽取得部分成果——如2024年意大利返还56件中国文物、2025年中美合作追回流失近80年的子弹库帛书,但相较于海量流失文物仍只是冰山一角,且因缺乏法律依据,追索过程耗时漫长、阻力重重。
法国此次的法案,为中国提供了制度化追索通道。以往需面对的议会专项立法门槛被取消,中国可通过官方渠道,按法案流程正式发起返还申请,追索效率和成功率将大幅提升。
林剑发言人提及的中法过往合作实践,也暗示未来双方在文物返还领域可能有更多实质性动作,更多流落法国的中国国宝有望踏上归途。
此外,中方的赞赏,也是对法国承担历史责任、推动文化去殖民化的肯定。长期以来,西方多国以“文物保护更专业”为由,拒绝建立常态化返还机制,而法国作为西方大国率先立法,承认殖民文物获取的非法性,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也推动国际社会形成“殖民掠夺文物应回归原属国”的主流共识。
理性看待:法案有突破,但国宝回家仍任重道远
面对法国的立法突破和中方的赞赏,我们既应感到振奋,也需理性看待——这份法案并非“无条件归还”的万能钥匙,国宝回家之路依然充满挑战。
首先,法案虽简化流程,却设置了极高的举证门槛。文物流失国需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完整证据链,证明文物系非法获取。但多数流失文物漂泊海外百年,相关历史档案散佚,加之部分文物入藏记录模糊,举证难度极大。
其次,法案存在诸多排除条款。其一,仅适用于公立博物馆藏品,对占法国中国流失文物80%的私人收藏无约束力,如部分十二生肖兽首等私人藏品,无法通过该法案追索;
其二,未明确“军事战利品”定义,圆明园流失的部分兵器、甲胄可能被拒归;其三,时间范围限定在1815年至1972年,之外的非法流失文物无法适用。
更关键的是,法案无强制性返还机制,返还申请需由原属国政府发起,最终审批权仍在法国政府手中,返还与否可能与外交关系、地缘利益绑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此外,法案目前尚未生效,需经参议院审议、宪法委员会审查、总统签署,预计6月底前完成,期间不排除出现内容调整等变数。
即便如此,我们仍不能否定法案的积极意义。它打破了西方对殖民文物占有正当化的叙事,为全球文物追索提供了新路径,也让更多西方国家看到文物返还的必然趋势。对中国而言,这是全新契机,虽挑战仍在,但追索之路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方向。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每一件流失海外的文物,都是一段漂泊的历史,一份民族的牵挂。法国此次全票立法,是迟到却有意义的历史反思,中方的赞赏,既是肯定,更是对国宝回家的深切期盼。
国宝回家从来不易,需法律支撑、外交智慧和各国协作。相信随着法案落地和国际共识形成,越来越多漂泊海外的中国国宝,终将跨越山海,回归祖国怀抱。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法案生效进度和文物返还动态,为每一件国宝回家加油鼓劲。
信息来源: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林剑:中方愿同法方在内的各方继续合作推动流失文物保护与返还
央视新闻:视频丨外交部:中方赞赏法方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