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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青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仪代理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9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方操胜已辞去青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青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仪代理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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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仪,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曾任地级市党委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副职、正职、四级调研员,副县级建制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等。
来源:池州市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青阳县政府网站、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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