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报道,一名男子因在两天内嫖娼两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据贵州惠水县公安局消息,近日,摆金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卖淫嫖娼。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核实,2026年4月18日至19日期间,违法行为人罗某某通过网络联系并线下实施嫖娼两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嫖娼违法。经询问,罗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长江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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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