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有一个共识,体制内的干部,只要熬到退休或换岗,过去的问题就能一笔勾销。

但是,现在的反腐,公职人员会被终身追责,无论调任、升职还是退休,该承担的责任都不会免除。

尤其是以下五种常见的问题,一定要尽力避免,以免受到处分。
第一种: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监察官法》明确规定,滥用职权或严重失职,给国家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即使辞职也无法逃避。有些领导在位时违规拍板、放行问题项目,出事以后以为离开岗位就能平安落地,终身追责的规则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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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安全生产事故中瞒报、谎报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指出,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都要被追究。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中,多名已调离或退休的干部被再次追责,说明此类行为无法蒙混过关。
第三种:重大决策严重失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违反程序造成严重失误,或者拖延不决、未经调研乱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将被终身追责。集体决策不是挡箭牌,签字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种:司法人员办错案、搞刑讯逼供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检察人员对履职行为终身负责。故意违反职责或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倒查。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导致严重结果的,哪怕过去二十年也要追究责任。
第五种:贪污受贿等职务违法犯罪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律开除。对职务犯罪的追责没有时效限制,十年前收钱、二十年前挪用公款,只要有证据就可直接倒查。
最后几点提醒
第一,不要轻信“退休保平安”。现行制度设计为倒查终身制,《问责条例》明确,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退休,只要失职失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就要严肃问责。
第二,做决策前多熟悉法律法规,该走的程序不能省略,注意留下书面痕迹。
第三,签字之前想清楚后果,不要盲目随大流。每一个签字都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担保。
只要守规矩、存敬畏,法律同样保护安分守己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