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四川广安那档子事闹得沸沸扬扬,大半夜一群人喝多了追着一个小伙子打,小伙子浑身是血走投无路,一头扎进了武警营区求救。本来大家都关注被追的小伙子,没想到跟着冲过来的一个黑衣女子火了,她上去直接推搡执勤的哨兵。好多网友当时就说,这肯定是袭警罪跑不了,可真相还真不是大伙想的那样。
当时是五月十号凌晨,广安街头夜深人静,小伙子被追得衣衫都扯烂了,脸上全是明显的血迹,整个人慌得不行。看见武警营门跟看见救命稻草似的,冲过去就对着哨兵求救,整个人都快瘫在哨位窗口了。哨兵反应也快,立马把小伙子搀扶到安全区域安顿好,营里的应急处置队伍半分钟就集合完毕,拿防暴盾牌拉好了警戒线,瞬间筑起了防护阵线。
那帮追人的本来就喝了酒,被酒精冲昏了头脑,隔着警戒线一个劲吵闹,非要哨兵把小伙子交出来。同行的黑衣女不但不从中劝解,反而冲在最前面,对着哨兵大喊大叫,根本不听哨兵的多次劝阻。之后直接上手推搡哨兵,手掌按在哨兵的肩膀和胸口,发力很明显,直接让哨兵身形都晃了一下。
不少围观的路人还有网友看了,都觉得这不就是随手推了一下,算不上什么严重的大错。这个认知真的完全错了,这种行为的性质,比大部分普通人想象的要严重太多。当众推搡挑衅正在执勤的武警哨兵,和日常的普通肢体冲突,根本不是一个性质,差了十万八千里。
好多人看到,第一反应就是给这个女子扣上袭警的帽子,这些年大家听多了袭警罪的相关案件,下意识就觉得“对穿制服的动手就是袭警”。这个想当然的结论,漏掉了最关键的一个点,很多人到现在都没搞清楚武警和地方公安的区别。武警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属于现役力量,法律定位和管理体系都和地方公安不是一回事,根本不能混在一起说。
所以给这个女子定罪,不能直接套刑法里针对公安民警的袭警罪。她这个情况,更符合刑法第368条规定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说白了就是用暴力推搡、阻拦的方式,影响现役军人依法执行任务,按妨碍军人履职来定性。别以为这只是换个名字而已,这里头的差别可太大了,最终的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
袭警罪保护的是日常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根据法律规定,袭警罪最高也就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保护的是国防利益和军营的管理秩序,要是情节够严重,刑期直接在三年到七年之间。就同一个推搡动作,定性不一样,最后可能差出来三四年的刑期,真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小事。
当然最终怎么定罪,还是要看具体的事实细节和情节轻重,不能一口咬死,但至少不能想当然就直接定成袭警罪。还有不少人事后帮这个女子喊冤,说不就是推了一下,又没把人打伤,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这种想法真的是对刑法逻辑完全不了解,这条罪本来就不要求必须造成轻伤重伤的结果。
定罪的核心看你是什么行为,不是看你有没有把人打伤,只要你用了暴力、威胁的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就可能构成犯罪。推搡、硬闯、强行突破警戒线,这些都算得上是暴力阻碍的表现形式,完全符合定罪的条件。更何况这事发生的地点太特殊,本来就不是普通的街头,也不是一般的执法场景。
那是武警营区的营门哨位,本身就是军方重点管控的核心区域,带有明确的军事管理属性,底线本来就划得比普通地方更严。当时现场情况紧急,哨兵正在依法执行救助任务,设置警戒线隔离冲突双方等待增援,完全是职责范围内的标准操作。在这种时候冲上去推哨兵,干扰执勤,试图冲破警戒线,性质真的很恶劣。
你可以不理解现场的处置流程,但不能用身体对抗打断军人依法履职,哨兵不是商场保安,也不是普通的单位工作人员,是正儿八经依法履职的现役军人。那名女子当时可能只想着要回被带走的人,一时脑子发热就动了手,但法律不会因为你主观冲动,就直接减轻你的行为性质。
营门口的警戒线就是清清楚楚的边界,你配合退到线外,你就是受到保护的一方,你非要强行突破、对抗执勤,就是把自己推到了违法的一边。差别往往就在那一下动作里,后果也根本不是一句道歉或者罚点款就能了结的。真别拿一时冲动当借口,法律的红线碰了就要承担对应的后果,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什么时候都得懂法,别干出触碰红线的蠢事。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 四川武警营门推哨兵后续:大家都搞错了罪名,她面临的不是袭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