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因三个车位发生了一场的纠纷。
业主张先生买房时,为了日后家庭用车方便,买下了相邻的三个车位。随着业主越来越多,车位越来越不够用,甚至还有一些不道德抢占车位,赵先生便想了个法子,拿着儿子的玩具车放在上面,以示这车位已经有主了。
可没想到有一天,他猛然发现有三辆别人的车停在他的位置上,且玩具车不见踪影,赵先生气得直接联系物业,询问对方这是怎么回事。然而物业告诉他,因为很多业主投诉没车位可用,每天急得焦头烂额,看到这边停置的玩具车后,便要求他们将位置空出来使用。
赵先生一听只觉得蛮不讲理,当初他们自己不买车位,现在后悔了就可以停在别人的位置上是吧?物业也一样,纵容业主,没经过他的同意就将他玩具车拿走,这还讲不讲理,况且这车位是他真金白银买来的,自己想怎么放难道也不行?
跟物业无法沟通,赵先生也不愿就此放任不管,于是又搬来三辆更大一点的玩具车放在车位上,这次他还用铁链锁起来,防止玩具车再次被轻易挪走。
这下小区群里炸开了锅。物业工作人员几次找到张先生,让他把玩具车挪走,要把车位留给“真正要停车”的业主。张先生觉得自己是合法拥有车位,凭什么要让出去,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几次交涉都没结果,几名保安没控制住情绪,直接把三辆玩具车砸得稀烂,扔出了停车场。
这次动了真家伙,赵先生气得直奔物业办公室,要求他们赔偿自己一辆两万左右的玩具车,怕他们还不信,也从兜里掏出发票给他们看。
物业的人一听不以为意,几辆玩具车而已,赔就赔,可当赔偿金额后都愣在了原地,尤其是赵先生还掏出了发票。
这时大家才知道,这三辆玩具车并非普通孩童玩具,而是限量版收藏款,总价值超过6万元。可物业觉得张先生是“狮子大开口”,根本不搭理他的索赔要求。
无奈之下,张先生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赔偿张先生5.9万元。
法官在判决中明确说明,张先生对自己购买的车位拥有合法的支配权,不管他用车位来停什么,别人都无权干涉;而物业公司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事实清楚,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