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近百公里取车,多名车主表示成本高,代拉、拼单、回收等需求出现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海婵
广州交警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同比上升85.91%,扣留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18.77万辆。那么,这些被查扣的“电鸡”都去哪了?
近期,多位广州市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其停放在越秀区的电动自行车被查扣后,被运到了近百公里外的从化区。13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温泉涉案停车场,发现确有不少越秀车主“跨区取车”,现场也催生了有偿代拉、组团拼单和二手车回收等一系列需求。
车主:取车需奔波近百公里花费数百元
13日早上,记者从广州天河区出发,乘地铁、打车,花费约2.5小时来到了位于从化区温泉镇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温泉涉案停车场。停车场入口处是一个简易的临时板房岗亭,外围由绿色铁皮围栏围挡,张贴着《关于取回被扣留车辆有关事项的告知》,明确了取车流程与注意事项。
现场的登记表显示,当天9时至11时30分,已有超过20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前来取车,都是从越秀区而来。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车主拿着身份证复印件和《返还物品凭证》,在车场门口来回踱步。车场工作人员表示:“从4月20日起,越秀查扣的电动自行车全拖到这,我们也很奇怪。”
家住五羊邨附近的李女士(化名)颇为奔波,她一大早赶到位于荔湾陈岗的越秀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办手续,因车辆证件不齐,须先到近百公里外的温泉涉案停车场确认车辆,“认完车还要回去交罚款,交完再来一趟取车”。
林女士(化名)陪同男友取车,其电动自行车因为未上牌在小区内被扣。两人跑了多趟荔湾陈岗,拿到取车凭证后再打车到从化,来回耗费两个多小时,50元罚款加打车费用共200多元,取完车后还需要叫货车拖回越秀,又支付130多元。
另有一位车主因“电鸡”上的是外地牌而被扣。据他说,以往外地号牌违规多以罚款50元处理,如今政策调整,他的“电鸡”被拖至从化。至于为何不上广州牌,他解释,车是国标过渡期产品,不符合广州现行上牌标准。
代拉人员:有车主放弃取车或取后就地卖车
与此同时,车场周边的有偿代拉人员格外忙碌。一名身穿休闲装的男子在登记处帮忙指引,一边跟车主攀谈,一边吆喝揽客。他透露,这个车场是新建的,占地50多亩,里面只用了1/3。
“越秀返程!连人带车150元,如果凑够3辆一起走,就400元。”该男子热情地介绍,自己原先做二手车回收和拖车生意,最近转行代拉,“如果拉去越秀两处地方,需要3小时起步,一天最多能接到四五单。”现场确有不少取到车的市民在叫货车返程,还主动询问记者:“要不要一起拼单,省点钱?”
采访期间,记者目睹了两辆满载电动自行车的大卡车驶离车场,车厢内的电动自行车密密麻麻堆叠在一起,颇为壮观。“这都是超过时间没人认领的,拉去处理掉。”据代拉人员介绍,约有三四成车主会放弃取车,也有不少人取完车就地卖掉:“锂电车回收价四五百元,其他一般的就两三百元,昨天就有个大叔取完车直接卖给我了。”
除了现场,社交平台上的拼单取车也同样火热。一条反映“越秀电动自行车被扣从化”的帖子里有超过300条评论,不少车主留言,希望组团取车、拼单返程。
记者联系了有关部门,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规则解读
广州今年已查扣超18万辆无牌假牌“电鸡”
近年来,广州市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违法整治力度。广州交警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扣留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18.77万辆,开展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劝导警示教育148.35万宗。近日,广州交警还发布了警示案例:今年1月1日8时34分,黄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从化区河东北路,与谢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黄某经救治无效死亡。经查,黄某事发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且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电鸡”存在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扣车?记者从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了解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该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该规定且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电鸡”被扣后如何取回?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官网获悉,对于无牌假牌、三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被扣留的车辆,如果是被民警现场执法处理的,在交管12123App或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可凭借交管大队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如果在地铁口周边或主干道沿线停放的车辆被交管部门扣留了,停车位置留有被扣留车辆的相关大队信息,市民可先前往交通违法处理室核对信息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可凭借交警大队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
如果车辆涉及非法改装,被民警现场执法处理的,可凭借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和《责令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的零部件、装置通知书》,前往车辆扣留的车场,现场将车辆的改装恢复原状,然后凭借车场出具的《电动自行车拆除非法改装、加装的零部件、装置确认书》,前往所在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在提交《确认书》和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后,可凭借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开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到停车场取回车辆。
专家呼吁:治理“电鸡”贵在疏堵结合
“善治之道,贵在疏堵结合、情理兼顾。”暨南大学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委员胡刚认为,交通管理的初衷是规范秩序、服务民生。
在违规整治中,应当如何寻求治理最优平衡点?胡刚认为,一方面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社区便民泊位、临时停放点规划建设,给群众合规出行留出空间;另一方面推行分级柔性执法,区分轻微出错与严重违规,对无心过失以教育劝导为主,合理就近设置暂扣场地,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跑腿成本。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则表示,相关部门应当确定治理思路和目的:“如果是为了尽量减少电动自行车的总量,那么取车难度和成本可以提高;如果是为了改善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那么可以更多从服务车主方向考虑。”
彭澎认为,电动自行车违规整治还需守住三大原则:管理原则,目前上牌、划线、建道等举措陆续推出,但广州的道路条件有限,除非减少总量,否则电动自行车与道路的紧张关系难以解决;服务原则,多从车主用车考虑,同时关注行人、机动车的权益;成本原则,如果坚决控制总量,就设法提高电动自行车用车成本,否则就要考虑扣车处置难度,可以更多在市内临时地块存放。(李海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