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吃饭,我刷手机看到一条新闻,整个人都愣住了。我赶紧把手机递给我爸:“爸,你看,黄百鸣,就那个拍《开心鬼》的,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套现了4.86个亿!他都快80岁了,图什么啊?钱还不够多吗?这下晚节不保,多丢脸啊。”我爸接过手机,眯着眼看了半天,然后放下筷子,叹了口气:“人呐,都有贪心和私心。他这一辈子在商场摸爬滚打,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钱对他来说就是个数字。可越是这种人,碰到那种‘弯腰就能捡到’的巨款,越是把持不住。谁会嫌自己钱多?他肯定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不会被查到。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是曝光了。”我追问:“那他这么大年纪,真会去坐牢吗?”我爸摇摇头,起身往房间走:“这个说不准,看法院怎么判吧。唉,开心果,这下是真开心不起来了。”
我爸最后那句话,像根针一样扎在我心里。是啊,黄百鸣,这个名字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就是“开心”的代名词。《开心鬼》系列、《家有喜事》、《花田喜事》,他编的、演的、监制的那些电影,承包了多少人的童年笑声。他是香港电影的“喜剧教父”,是无数明星的伯乐。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给人带来欢乐的人,晚年却因为“贪”字,一头栽进了法律的泥潭里。根据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的裁决,这位79岁的影坛大佬,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他还是上市公司“天马影视”(后来改名“传递娱乐”)的主席兼控股股东。就在2017年8月到10月之间,他利用自己掌握的公司内幕消息,怂恿自己的亲妹妹黄洁珍去大量买入公司股票。紧接着,在2017年10月25日,他把自己手里58.71%的股权,作价4.86亿港元,卖给了富力地产创始人的儿子张量。这一卖,他套现离场,赚得盆满钵满。而他妹妹之前低价买入的股票,随着消息公布股价大涨,也跟着大赚一笔。这操作,简直就是教科书级别的“精准收割”。
法庭上,黄百鸣当然不认。他辩解,说自己只是随口跟妹妹提了一句,没有指使的意思。可法官根本不买账。裁判官高伟雄当庭就驳斥他的说法“既荒谬,又牵强”。法官说得在理:你黄百鸣是好几家上市公司的主席,在商界混了半个世纪,你会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会随随便便就告诉别人在某个价位买你自己公司的股票?这解释,连三岁小孩都骗不过。更讽刺的是,他套现那4.86亿,是在2017年。而香港证监会对他的刑事检控,是2025年2月才正式开始的。也就是说,他自以为瞒天过海,拿着这笔巨款潇洒了整整八年。这八年里,他可能无数次在深夜惊醒,也可能无数次安慰自己“风头过了,没事了”。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2026年5月22日,法院的锤子落下,罪名成立。那一刻,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自己电影里的那些因果报应。
我一直在想我爸那句话:“谁会嫌自己钱多?”这大概就是问题的核心。黄百鸣缺钱吗?他绝对不缺。他名下的房产、公司、版权,早就让他几辈子衣食无忧了。那他为什么还要冒这个险?这就是人性里最幽暗的那一部分——贪婪,以及伴随贪婪而生的侥幸心理。对于他们这些在资本游戏里浸淫了一辈子的人来说,赚钱已经成了一种本能,一种瘾。看到有机会能轻松赚到几个亿,那种诱惑,就像毒瘾发作,理智根本压不住。他会给自己找一万个理由:这事只有我和我妹知道,绝对安全;操作很隐蔽,查不到的;就算查到,我这么大年纪,还能把我怎么样?正是这种“赌一把不会输”的侥幸,推着他一步步走向深渊。他算计了市场,算计了股价,算计了接盘的下家,唯独没算计到,天网恢恢。
现在,他最需要面对的,除了法律的审判,还有整个社会的审视。一个快80岁的老人,如果最终被判入狱,他的身体能否承受?他的家人如何面对?他一生积攒的名誉,那些经典的电影角色,那些“开心果”的欢乐形象,会不会一夜之间全部崩塌,只剩下“罪犯”这个标签?这比坐牢更可怕。他亲手把自己从“喜剧教父”变成了“财经版头条的负面典型”,从带给人们欢笑的艺术家,变成了资本市场的一个反面教材。这种晚节不保的悲剧,比任何他拍过的电影都更具冲击力。
黄百鸣的案子,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太多东西。它照出了在巨额利益面前,人性有多么不堪一击。它照出了无论年龄多大、成就多高,一旦失去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都会摔得粉身碎骨。它也给我们普通人提了个醒:永远不要考验人性,永远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那些你以为能牢牢攥在手里的不义之财,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烫手的山芋,甚至把你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我爸说得对,开心果,以后怕是再也开心不起来了。这个曾经制造了无数欢乐的人,最终用自己的贪欲,给自己的人生,写下了一个最不快乐的结局。
看完黄百鸣的故事,你觉得一个功成名就的老人,到底为什么会为钱铤而走险?是贪婪成性,还是侥幸心理作祟?如果你是他,在拥有几辈子花不完的财富后,还会为了再多几个亿去冒坐牢的风险吗?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