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民对辅警贴单进行投诉,根据《四川辅警条例》第11条 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下可以开展下列工作:(二)协助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而第十条规定了在民警带领下可以工作的内容,也就是本条例规定了民警带队和不带队分别可以做的工作。
本人车辆川A于5月3日8点54分,停放于成都市成华区桂林西路,被贴罚单,该路段偏僻、车流量一直小、行人少,不属于交通严管路段。
1.时值五一法定节假日,本人车辆顺向规范停放,未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及路口,完全没有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2.周边小区地下车库无空余车位,附近也无公共停车场,属于客观无合法车位可停,并非主观恶意违停。
3.节假日清晨8点多,并非交通高峰拥堵时段,情节极其轻微、无实际交通危害。
4.依据行政处罚法教育为主、过罚相当、轻微违法行为审慎处罚原则,以及成都节假日柔性执法便民政策,恳请撤销本次违停处罚。
5.辅警经常在节假日期间对本路段进行贴罚单,本路段周边都是空地,行人、车流量少,但依然在大清早或者傍晚6点多还在贴罚单,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上来就是一顿乱贴走人。
2026年5月8号单位答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交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是您车辆川A于2026年5月3日8时54分停放于成华区桂林西路。根据现场取证照片显示,该车辆停放位置未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交叉路口等禁停区域,但该路段未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或公共停车设施。根据《道交法》第五十六条、《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泊车除外。因此,该停车行为仍属违反规定停放。
二是关于您提出该路段不属于严管路段的问题,经核实,桂林西路虽非明确公布的严管路段,但属地分局仍依据日常管理职责,对违停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属地分局对外公开电话进行举报,也可添加属地分局微信号进行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安排警员前往处置。以上情况已于2026年5月8日16时41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欢迎评论、点赞、关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