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医疗行业内部引发强烈关注。
这份文件提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聚焦医疗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清廉医院建设力度不足、医德医风穿透式监管不到位、违规接受变相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通过“拉网式排查、专项整治、制度重构、警示教育”四位一体推进,实现存量问题清底、增量风险控严、医德医风向好、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次整治的一个关键要点,是对2021年以来的历史问题开展集中回溯排查。在廉洁从业专项整治方面,文件明确要求对医药代表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一代表一档”,严格执行“三定一有”入院管理制度;回溯排查2021年以来医护人员违规吃请、收送礼品红包回扣及医药代表不规范驻场等问题;组织全员填写自查自纠表,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主动说明问题、上缴违规所得者从轻处理,顶风违纪者从严惩处。
与此同时,整治还将在变相利益输送领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处“假学术、真利益输送”问题。
在医德医风监管方面,各医院将组织全员签订《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并聘请3至5名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处理”的惩戒机制。
在警示教育方面,则要求建立受处理干部“一人一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对新入职、新提拔、关键岗位轮转人员开展岗前廉洁谈话。
从“个案打击”到“系统治理”,医疗反腐逐年升级
近年来,医疗领域反腐日益深化、逐年升级。从国家层面来看,医疗反腐已经从过去的“个案打击”进化为“系统治理”,呈现出全链条、穿透式、多维度惩戒的特征。
2026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与受贿罪、行贿罪“看齐”,同时明确规定追诉期可达5年或更长,“讲课费”“咨询费”不再能充当“挡箭牌”,被誉为“史上最严”的医疗反腐新规正式施行。
仅仅六天后的5月7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行了五年多的备案管理办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办法明确医药代表须具有医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设定了9种禁止性行为,并从行政监管和刑事追责两端构筑起闭环监管体系。
与此同时,2025年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纠风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了加强穿透式监管、完善医药购销领域“黑名单”制度等15项具体举措。一条覆盖药品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全链条的监管防线已然成型。
面对医疗反腐逐年升级的严峻形势,医院管理者应当如何应对?有业内人士表示,医院管理者首先需要从思想层面完成转变——医疗反腐不是“阶段性运动”,而是行业常态化的生态重塑。建议医院尽快对照最新法规对院内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构,在药品、高值耗材、医疗设备的采购环节建立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将“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纳入全程监督视野。
其次,在医药代表接待管理方面,医院要积极建立并落实“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等规范,将院内接待制度从纸上落到实处,杜绝私下接触和利益输送空间。此外,医德医风的建设不能仅停留在警示教育层面,更要融入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
来源丨看医界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