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著名刑辩律师邓学平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表了题为《》的文章。我因为关注这个事件很长时间,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这件事起始于2016年12月6日,绍兴企业家王光祥和同乡殷某经过多次协商,把自己经营了14年的嘉业化工,转让给了殷某。

让王光祥和股东徐媚、徐鸣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起普普通通的股权转让,竟是他们噩梦的开始:殷某接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自己的心理预期有一定差距,于是他想反悔,掘地三尺找到了污水中转池这一问题,以向有关部门“捅破”进行要胁。王光祥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表示愿意花钱给中转池补做防渗工程,但殷某却狮子大张嘴,无奈只能求助政府,希望政府介入对中转池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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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业化工的污水中转池,是这起事件的焦点。

2017年3月份起,殷某拒绝履行按月支付每期417万元的转让款(共12期,3月为第二期),双方彻底翻脸,污水中转池成了双方矛盾的焦点。

2017年6月8日、9月8日,绍兴公安和环保部门以群众举报为由,对嘉业化工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均未超标。2017年9月15日,《绍兴日报》刊登了如下消息:“因‘群众’向中央环保组举报嘉业化工‘偷排、渗排’,经现场检查,无偷排、渗排,重金属无异常。” 按理这起由殷阿四律师王水根举报的环境污染似乎可以划上句号,但不为人知的是,一场为王光祥量身定做的污染环境案已经开始布局。

2018年3月,办案机关以环境突发事件为由,提供了新的“证据”,4月份经三次检测合格的废水,莫名其妙突然变成了有毒物质;5月25日环保局以嘉业化工排放有毒物质进行刑事移送;6月2日柯桥公安分局进行刑事立案;7月24日仲裁案因刑事立案而中止仲裁;8月7日,对王光祥进行了刑事拘留。

另一方面,不断有人给王光祥家属放出口风,只要王光祥在仲裁案中作出让步,满足殷阿四的所有要求,王光祥的刑事责任可以不予追究。否则,不但王光祥面临牢狱之灾,其他二个股东(王光祥的妻子徐媚、妻姐徐鸣)也要抓进去。

这不仅仅是威胁,当时确实对徐鸣和徐媚进行传唤,并对徐媚抽血、采集指纹。

污染环境罪入罪要件是“严重污染环境”,嘉业化工中转池池内废水符合三级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含量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分析,都没有证据证实王光祥经营期间的“嘉业化工”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事实。然而在2020年12月17日,王光祥还是以该罪名被判3年零9个月。

这是浙江首起民营企业家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刑的实例,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成为轰动全国的“浙江第一环保大案”。

王光祥也完全没有违法的主观性和必要性。道理很简单:污水中转池做下防渗只需20万元左右,王光祥建企业花费上亿,早在2007年就斥资800余万建成了污水预处理系统,何至于节省这区区20万?更关键的是,污水中转池里的废水,最终都要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天几百吨废水,处理费低时只有1.2元一吨,高时每吨只有两块多。嘉业化工之前效益一直很好,仅仅在2014年到2016年,总纳税就超过1亿,他会冒着违法的风险,节省这点污水处理费用吗?

几家欢喜几家愁,与王光祥、徐鸣、徐媚等人期间的凄惨经历相比,很多人赚的盆满钵满,因为这个污水中转池的修复工程费用就高达4300万,可是一块大肥肉。另外,殷某以刑获利5500多万元,套取了嘉业化工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费5100多万元,强行拍卖了企业的排污指标,红红火火的年纳年几千万的企业被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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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环境整洁、红红火火的嘉业化工已经停业九年。

所有这些,也离不开环规院等机构的背书,生态环境部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齐霁、张志宏、王闯、徐伟攀、王膑6人都牵扯其中。

这中间的离奇故事(当然对于王光祥等人来说是事故)太多复杂,足以写一本书。想了解具体情况的朋友可以看我往期文章,本文不再赘述。

我一直呼吁,要有公正公开公平并接受民众和媒体监督的规则,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冤案的发生。如今邓律师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诉诸法律,希望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彻底公开相关信息,给当事人和民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唐山水,作家,媒体人,作品《十首诗问吴天君》《平坟书记早已为自己挖好了坟》等作品获得极大反响。微信号:394444810,欢迎提供各种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