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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我说算”的权力狂欢。司法权被彻底降格为了“顺我者昌,逆我者查死”的家丁棍棒。


撰文 | 杨雄

出品 | 有戏Review

这是一桩充满着浓烈黑色幽默,及荒诞现实主义色彩的边城旧案。

2021年首个警察节,周大勇还是黑龙江省鹤岗市熠熠生辉的“警界英雄”、市公安局副局长;而到了2026年的今天,他正拖着从180多斤暴瘦至不足100斤的病躯,在看守所里焦灼地等待着二审的宣判。

一审中,他被孙吴县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诬告陷害、徇私枉法和受贿四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周大勇当庭喊冤,坚称这一切并非出于什么确凿的犯罪事实,而是缘于鹤岗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公报私仇与降维打击。

这起案件的吊诡之处,不仅在于其拼凑感极强的罪名,更在于办案过程中那种毫不掩饰的粗暴,及对程序正义的公然践踏。

此间,戴黑头套、异地关押、长达两个月的“断盐”折磨,以及办案人员当庭不讳的“查死你”的威胁,生动地勾勒出了一幅地方权力失控的狂野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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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报道截图)

1、“特供版”隐私与未生效判决的“内部畅销书”

现代法治社会有一个再常识不过的底线: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二审尚未宣判的法律语境下,周大勇的一审判决书本应是一份待审查的法律文书。然而,这份文书在鹤岗市公安局却享受到了“内部畅销书”的顶级待遇。

据报道,在二审开庭之际,鹤岗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竟将这份长达133页、未经任何脱密处理的一审判决书,在公安系统内部大肆传阅,甚至要求传阅人“阅后签字”。

更有趣的是,在二审庭前会议上,合议庭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刚刚决定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进行“不公开审理”;转头,鹤岗市公安局就把这些“不能公开的隐私”原封不动地发给全员“学习”。

这是一种极其辛辣的讽刺。法院在前面拼命捂着盖子讲究程序,公安局在后院直接拉开大喇叭搞起了“普法广播”。

这种迫不及待将未生效判决作为“反面教材”进行传阅的行为,不仅是对《刑事诉讼法》的公然藐视,更暴露了操盘手内心深处的某种虚弱与急躁——

他们太需要用一个“确定的罪名”,来掩盖办案程序上的满目疮痍,太需要用“组织传播”来固化一场私人恩怨的战果。这种将法律文书武器化、私相授受的做法,是对黑河市中级法院二审独立审判权最明目张胆的绑架与施压。

2、“不给吃盐”的生理学奇迹与“查死你”的霸总台词

如果说判决书的传阅展现了权力的傲慢,那么周大勇在看守所里的遭遇,则为我们提供了一部堪称中世纪复古风的“审讯奇观”。

2023年6月,在鹤岗市公安局三号楼的党委会议室内,10余名民警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身为副局长的周大勇强行上背铐、戴黑头套,随后是在羁押地点长达20多个小时的断水断粮。

到了牡丹江东京城林业看守所,这种折磨更是升级为了极具创意的“生理学制裁”——严管不让吃盐。

不让吃盐。看到这个细节,常人恐怕会感到一阵荒谬的错愕。在21世纪的法治国家,在明令禁止刑讯逼供的今天,办案人员居然还能发明出,通过剥夺人体必需钠元素,来摧毁嫌疑人意志的“变相肉刑”。

这种阴损至极的手段,搭配上办案人员的经典台词,构成了一出令人毛骨悚然的黑帮电影。

法庭之上,周大勇陈述了自己遭遇的三次高规格威胁——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文胜违规“私人会见”,给出的是“态度好控制范围,态度不好扩展执法”的交易条件;省检察院某领导更是掷地有声:“集全省检察精英研判你,东方不亮西方亮,南方不亮北方亮”。

而最令人绝望的,是时任省检察院十一部主任陈一玮的咆哮:“态度不好把你移交给鹤岗,让鹤岗往死里查你,查死你,我说的算,周大勇你要对抗全世界啊”。

在这里,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我说算”的权力狂欢。司法权被彻底降格为了“顺我者昌,逆我者查死”的家丁棍棒。

当公权力可以如此赤裸裸地撕下法治的面具,对一个前公安副局长进行近乎肉身毁灭的威胁时,普通百姓又该如何在这样的生态中寻找安全感?

3、匿名举报的俄罗斯轮盘赌与“复仇者联盟”式的专案组

再来看看周大勇头上那顶沉甸甸的“诬告陷害罪”帽子,这同样是一出逻辑断裂的滑稽戏。

定罪的直接证据,是周大勇等人写给省、市纪委负责人的14封匿名举报信。根据党章,党员向党组织纪检部门写信反映问题,是赋予的合法权利。

采取匿名方式,本就是为了在基层复杂政治生态中,进行自我保护。然而,在一审法院的逻辑里,这成了“意欲使他人受到刑法追究”的犯罪。

如果“向纪委投递匿名举报信”且被举报人暂时未被查处,就能被反向推定为“情节严重的诬告陷害”,那么各地纪委门口的举报箱,岂不全成了精准捕获“诬告犯”的陷阱?

更魔幻的是,周大勇不仅与被举报的8人毫无私人恩怨,甚至连其中几封信根本不是他授意写的,一审法院依然能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凭借“推测”强行给他凑上了刑期。

这场“欲加之罪”的背后,是一支令人叹为观止的“复仇者联盟”式专案组:

负责制作大量证人证言的高万林,与周大勇积怨已久,却在办理此案中因“立功”火速获得两次提拔;负责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核心调查人员张淑平,其丈夫曾因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周大勇调查并受处分。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原则,这两位本该离这个案子越远越好。但鹤岗的规则显然不同——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不仅不回避,还要把案子的核心取证权交到仇人手里。当裁判员和运动员的私人恩怨产生了同频共振,这份判决书里还能榨出几滴公正的水分?

4、被重新定义的“徇私枉法”与证据的魔术

案件的另外两个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徇私枉法罪,同样经不起理性的凝视。

周大勇因工作研判需要调取话单,阅后销毁,未牟利、未传播,却被扣上了“侵犯个人信息”的重罪。指控的核心证据《鉴定意见书》,居然是由没有鉴定资质的助理,用经过委托人加工的Excel表格做出的。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污染了原始性、程序严重违法的“毒树之果”,本该被毫不犹豫地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却堂而皇之地成了定罪的铁证。

至于“徇私枉法罪”,更是上演了一出“证据消失术”。

辩护人申请调取鹤岗市公安局《呈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以证明周大勇确实依法办了案,但在卷宗明明显示有这两份文书的情况下,公检两家竟然默契地“拒不配合出具”。

你指控我没有立案是徇私枉法,我让你看立案文书你捂着眼睛说“我不给”,这究竟是谁在明目张胆地“枉法”?

为了给受贿罪凑数,办案机关更是祭出了“留置家属”的杀手锏。把周大勇名下没有的存款(其姐名下44万存款)硬算作他的资产,把朋友间没有打欠条的民间借贷强行扭曲为受贿。在“查死你”的先决指导思想下,一切经济往来都被强行塞进了受贿的罗筐。

5、凝视深渊的黑河中院,能否唤醒休克的程序正义?

从180多斤的壮汉,到不足100斤、靠大量去痛片维生的骨架,周大勇肉体的消散史,就是一部地方司法程序正义的休克史。

事实上,这已绝不仅仅是一个落马官员的个人悲剧,而是一场关乎司法底线的公共危机。

如果一个堂堂地级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仅仅因为“工作意见不一致”,就能被主要负责人动用公器、拼凑罪名、跨地域关押、断水断盐、指派仇人审查,最终在毫无程序正义可言的流水线上,被炮制成一个身背四项重罪的阶下囚,那么这部被扭曲的机器,明天同样可以碾压任何一个普通的公民。

未生效的判决书,仍在鹤岗公安系统的办公桌上无声地流转,像是一场肆无忌惮的炫耀。如今,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黑河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上。

当程序违法的千疮百孔已经暴露在阳光之下,当“查死你”的傲慢已经触犯了社会的底线,二审法院究竟是会选择做一只维护地方利益、对非法证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鸵鸟,还是能挺起法治的脊梁,用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去击碎这场荒诞的司法黑色幽默剧?

时间正在给出答案。但法治,绝不能永远等候在看守所冰冷的铁窗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