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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女子,在一年半时间内,在某直播平台向男主播累计打赏的金额高达888万余元,这些钱全部来自职务侵占和诈骗。近日,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6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该案的办理情况。

被告人戴某某,案发前系江苏某公司大客户经理,专职对接大客户负责福利卡销售业务。据检察官助理梁羿介绍,自2023年11月起,戴某某因为夫妻关系不好以及工作压力等原因,开始在某直播平台上关注一个跳舞唱歌的男团,并迷恋上了其中一名男主播起初她用工资充值打赏,后来发展为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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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 江苏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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