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天,江西赣州一个小镇上。
有个开服装店的女人,死在了自己店里。
二楼,床上。
下半身没穿衣服。
床头的桌上摆着一盒安全套,厕所里扔着一个用过的。
地上还有一根烟头。
这怎么看都像是一起典型的侵犯罪案。
可抽屉里8000块钱原封不动。
项链和手机却不见了。
门窗没撬痕,屋里没打斗痕迹。
熟人作案?
办案民警登了她的社交账号。
这一登,线索全乱了。
姜云露,27岁,江西赣州人。
在这小镇上开了间服装店。
上下两层,楼下卖衣服,楼上放了一张大床。
平时就她一个人待在店里,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
丈夫偶尔才来一趟。
她做生意有一套,回头客不少。
熟客手头紧还能赊账。
附近工厂那些打工仔发了工资,都爱往她店里跑。
说不上多漂亮,但就是有人觉得她好看。
有事没事都想来坐坐。
张云凯就是其中一个。
他在附近工厂干活,走到姜云露店里也就20分钟。
有事没事都往那跑,跟中了邪似的。
案发那天,他去过店里。
亲了姜云露两口,在脖子上抓了两把。
他的DNA就这么留在了人家脖子上。
他没杀人。
可他走后那天晚上,姜云露死了。
2011年冬天,27岁,肚子里还怀着一个。
那天晚上10点多了,姜云露还没回家。
平时她9点关门,走个十几二十分钟就该到家了。
丈夫等得心里发毛,骑上车去了店里。
门没锁。
进去喊了两声,没人应。
上到二楼,人已经没了。
他没动任何东西,直接报了警。
现场勘查的结果,让办案民警越查越觉得蹊跷。
8000块现金就搁抽屉里,没动。
这不像图财。
可姜云露脖子上的项链没了,手机也没了。
法医鉴定,死者生前遭受了不法侵害。
身上提取到两个不同男性的DNA。
一个在脖子上。
另一个是作案时留下的,跟地上那根烟头对上了,是同一个人。
两个人?
还是其中一个是清白的?
死亡时间在晚上8点到10点之间。
作案手段是捂鼻掐颈导致窒息。
姜云露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遇害的。
熟人,肯定是熟人。
办案民警先从丈夫查起。
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
可现场鞋印一比对,排除了。
手机被拿走了,警方调取了她的社交账号记录。
聊天记录让民警倒吸一口凉气。
跟姜云露有关系的,80多个。
大部分是本地人,很多都是她主动约的。
就在附近。
其中一个网名叫"齐天大圣"的,引起了注意。
他跟姜云露有矛盾。
逼着她跟其他男人断绝关系,两人为这事闹了很久。
姜云露没答应。
民警找到他,真名王星宇。
他认了跟姜云露的关系,也认了逼过她。
可他说不知道人死了。
提取DNA一比对,排除了。
但他提供了一个名字。
张云凯。
一个打工仔,在附近工厂上班。
借过姜云露的钱,经常往店里跑。
案发那天去过店里。
民警把张云凯叫来问话。
他矢口否认自己去过。
人又不是他杀的,他撒什么谎?
一比对,他脖子上的DNA跟姜云露脖子上提取的完全吻合。
证据甩到面前,他瘫在地上。
他说他撒谎了。
那天他在工厂澡堂洗澡,洗着洗着想到姜云露,就从澡堂后门溜了出去。
跑了20分钟到店里。
可兜里没钱,刚发的工资还没到手。
便宜没占上,就亲了两口,可能手劲大了点,抓出了印子。
又跑回澡堂,前后一个多小时。
澡堂看门大爷证实了。
他同事也证实,每个月发了工资他就往姜云露店里跑。
是老熟客了。
可他脖子上的DNA只能证明他去过。
作案时留下的那一个,跟他对不上。
真凶还没浮出来。
民警继续排查。
调取监控的时候,发现姜云露丈夫在案发当晚,骑车往妻子店的方向去过。
时间对得上。
丈夫发现妻子不检点,恼羞成怒?
民警再次找他谈话。
他说那晚是出去锻炼,根本没到店里,他母亲可以做证。
提取DNA一比对,又排除了。
三个了。
"齐天大圣"排除了。
丈夫排除了。
张云凯脖子上的DNA对上了,但作案的那个不是他。
破案方向没错,只能继续比。
根据现场提取的物证,凶手的大致特征出来了。
20岁出头,身高1米7左右。
民警决定把小镇上跟姜云露有过接触的、符合特征的人,全筛一遍。
筛出了60个。
一个一个提取DNA。
比对到其中一个的时候,对上了。
这人叫李华,23岁。
可让办案民警想不通的是,李华跟姜云露没有任何交集。
他不是熟客,不是网友。
案发那天,他是第一次进那家店。
第一次见面,就要了人命。
为什么?
李华交代,那天他坐公交车,兜里3000块钱被人偷了。
那是要寄回老家的钱,父母催了好几次。
他只记得当时有个漂亮女人在他身边挤了一下。
下车之后他越想越气,在街上乱走。
走着走着走到了姜云露的店门口。
他看见店里坐着一个漂亮女人。
他认定就是她偷的。
可那天姜云露根本没出过门。
他走进店里,姜云露笑脸相迎。
开门做生意,每天进进出出的人多了,她怎么会提防一个看起来普通的顾客。
李华没说一句话,趁她不备动了手。
等人没了,他把遗体拖上了二楼。
放到床上之后,他起了歹念。
翻抽屉的时候看到一盒安全套,拿了一个。
事后他坐在屋里抽了根烟,烟头扔在了地上。
他翻过抽屉,找过钱。
可那8000块钱就放在那里,他没看见。
只拿了脖子上的项链和手机。
就是那根烟头,成了铁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
姜云露死得冤。
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因为一个毫无根据的念头,要了她的命,到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警方提醒,这类案件的特点是作案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并无直接矛盾,属于随机性的暴力犯罪。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