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6月23日,卸任一年多后,62岁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凌被查。
金凌,1964年11月出生,江苏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96年,金凌任江苏公路桥梁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一年后任江苏省交通厅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厅外资办副主任(法定代表人),2000年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兼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主任,2010年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5年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5年1月卸任,至此番被查。
三年前,2023年7月,被免职后,60岁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梅正荣被查。
梅正荣,1963年7月出生,宜兴人,研究生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局长,苏州市副市长、太仓港口管委会主任,苏州市副市长等职。
2011年7月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3年7月被免职。
经查,2005年至2022年,梅正荣利用担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局长、太仓港管委会主任、苏州市副市长、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等职务之便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汽车销售、工程项目承接、航线开辟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9万余元。
2024年12月,梅正荣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20年前,2006年7月,53岁的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经查,2000年8月至2004年,章俊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接受多家业务单位和多人请托,23次非法收受财物合计118万余元。
同时,章俊元还为解决其个人职务、职级问题,于2004年1月13日晚,到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已判刑)家中,送给徐国健200万元。
10年前,2016年12月,54岁的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经查,2005年至2014年,杨卫泽先后利用担任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643万余元。
杨卫泽曾任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兼江苏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但通报显示,其在交通厅任职期间未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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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
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