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依据公开文书及媒体报道,人物均为真实当事人,本系列仅供阅读,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一个完美的犯罪应该是什么样子。通过他的职业和卷宗,他早已学习了无数犯罪手法。可他没想过,用这些手法的人,都成了他读过的卷宗里的罪犯…
2003年9月29日13点,咸阳福园小区3号楼被景戒线围着。
切割机发出尖锐的轰鸣,防盗门割开了一道口子,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在场的老刑景都皱起了眉头。
楼下的花坛边上,穿深色西装\脸色苍白的男子是秦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平。
“一定是因为我办案得罪了人,有人报复我!”陈平拦住每一个经过的民景,用沙哑的声音不断地重复这句话,身边的下属、同事们也都上去劝慰他,没有人会相信这位正在现场指挥保护工作,给民景提侦查意见的检察长,会在5个小时前亲手将自己的妻子杀死。
一、懂法的恶魔
陈平的履历,在当时的咸阳政法界可谓无懈可击。
他从基层民景做起,一步步升到秦都区反贪局局长,后来又当上了检察长,在他任职期间查处过数十起大案要案,亲手把县处级干部送进监狱的人数超过十个,当地流传着他的一句话:“我虽然没有提拔一个县处级干部的权力,但是放倒一个县处级干部却很容易,”
案发前,陈平正处在仕途的关键时期,咸阳市检察院即将换届,他已被内定为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前途一片光明。
在外人眼中陈平的家庭也是美满的,妻子汪玲原是冶炼厂工人,1987年下岗后下海经商,先后开过粮油门市部、饭店和洗浴中心,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独子十几岁就被送到澳大利亚读书,家里积蓄丰厚。
但光鲜的表面下的家庭关系早已是千疮百孔。
1996年陈平参加饭局的时候认识了咸阳金融单位的女子佘小苹,不久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地下恋情持续7年,直到2003年夏天的某一天下午,汪玲谎称去西安办事,在半路突然折返家中,正面撞见了正在床上的两人。
从那之后,夫妻关系就彻底破裂,汪玲用6本厚厚的日记、20多封没有寄出的信详细记载陈平出轨和争吵的过程,她还多次景告陈平如果不与情人断绝来往就要去纪委举报他。
这让陈平感受到了命的威胁,他知道举报对于即将提拔的干部意味着什么——仕途断送、身败名裂!他曾提出让汪玲去澳大利亚陪读,眼不见心不烦,但汪玲一口拒绝。
离婚?陈平想都不敢想,在那个年代,领导干部因为婚外情离婚,政治生命基本上就到头了。
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慢慢滋生出来,既然不能离婚,那就让她永远消失!
作为精通刑侦的检察官,陈平知道一个完美的谋杀应该具备哪些要素,他了解景方会寻找什么证据、怎样伪造现场、怎样引导侦查方向,他准备好了用自己毕生所学的法律与刑侦知识来布置一个滴水不漏的死局。
二、3重陷阱:教科书级反侦查
2003年9月28日晚上,是陈平选定的动手时间。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陈平、汪玲在好望角饭店和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又去秦格大厦17楼看画,期间陈平说其中一幅字画可能不是真的,被汪玲当众指责狂妄自大,陈平表面不动声色,但内心更是下定了决心。
晚上10点左右,两人回到家里,争吵还在继续,汪玲越说越激动,最后摔门进了卫生间冲澡。
这就是陈平所等待的机会,他从书房拿出2003年春节在深圳买的5片安眠药,碾碎后溶在一个纸杯的水中。
汪玲洗完澡出来,口干舌燥,陈平一如往常递上水杯,汪玲毫无防备地一口气喝了下去。
接下来的六个小时陈平在书房安静地上网,他隔一段时间就去卧室看看,试探汪玲是否已经睡熟,凌晨四点多的时候,陈平确认汪玲完全失去意识之后喝了点药酒壮胆,戴上了提前准备好的白线手套。
他用白色的尼龙绳把汪玲的手脚绑起来,然后取出朋友送的一把工艺单刃刀,对着汪玲的胸腹部连刺了21刀。
捅前两刀的时候,汪玲发出微弱的喊声,陈平床上黑T恤堵住她的嘴,又用衣服盖住她的脸,继续疯狂地捅刺,直到汪玲完全不动才停止。
刹人之后陈平没有丝毫的慌乱,他有条不紊地布置现场,给景方设下了三重陷阱。
第一重陷阱:伪造强检现场
他把汪玲的睡裤扒到小腿位置,刻意模仿常见强检案现场特征,但他不知道,这个细节,后来成了乌国庆识破他的第一个破绽。
第二重陷阱:抢劫刹人假象
他打开床头柜抽屉的时候,在抽屉边沿留下了血手套印,然后又从汪玲那里拿走她的手机和小灵通,制造出劫财刹人的逻辑。
第三重陷阱:报复刹人假象
陈平最得意的伪装,是穿着新皮鞋从客厅走到南边卧室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踩出一串脚印,表示有外人进来。
做完这些之后,陈平把凶器、带血的手套、汪玲的手机以及小灵通等所有的物证都放进一个秦都区人大开会使用的纸袋中,然后走到渭河大桥上,将纸袋扔进急流之中。
他认为再也没有更多的证据了。
早上7点,陈平准时下楼乘车上班,在车辆驶出小区大门之后,他将汪玲另外两部手机用纸巾包好后扔到车外。
上午陈平和往常一样,在单位里处理公文、开会、签收来信来访等事务,没有任何奇异的举动,直到中午1点的时候,他与朋友司机一起回家,然后发现了妻子的尸体。
三、僵局
案发初期侦查方向完全被陈平牵着鼻子走。
所有人相信陈平的陈述,即这是一起报复刹人案,毕竟作为反贪局长,陈平得罪的人太多了,专案组根据陈平提供的仇人名单排查100多个他查办过的案件当事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线索。
现场勘查结果也让景方感到困惑。
凶手全程戴手套作案,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现场除了那一串单趟的鞋印外几乎没有其它有价值的东西,凶器、血手套、手机等全部直接物证都被陈平扔进了渭河,景方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打捞,连续打捞了十多天,没有找到任何东西。
更麻烦的是,陈平凭借自己的检察长身份随时了解专案组的进展,并且对民景该查什么、不该查什么进行“指导”,他不断向景方施压,要求尽快破案,为他讨回公道。
案件发生20天之后,陷入死胡同,咸阳景方压力很大,只好向公安部求援。
一位掌握所有侦查手段的检察长,自己策划了天衣无缝的谋杀案,他知道景方的每一步棋,知道怎样规避所有的风险,在很多人看来,此案将成为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谜题。
在所有人都感到绝望的时候,一个74岁的老人来到了咸阳,没有使用任何先进的仪器,只用放大镜和笔进行观测。
他是中国刑侦八虎之首,被人们称为中国当代福尔摩斯的乌国庆!后面有机会我们再单独讲讲他的传奇经历。
这场法律人与刑侦人的顶级对决,正式开始。
经过四天的调查,乌国庆找到了五个连凶手自己都不知道的漏洞。
2003年10月14日乌国庆到达咸阳的时候,案发已经过去15天了,现场也已经被多次勘察过,大部分可以提取的痕迹也都已经被提取了。
陈平听说乌国庆要来,心里很紧张。
他知道乌国庆的厉害,这个74岁的老人是中国刑侦界的定海神针,建国初期的二王案、白宝山案、张君案等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中都有他的身影,他一生破获了三千多起案件,从来没有失手。
但陈平依然信心满满自认为现场没有漏洞,即使是乌国庆也找不出证据。
他不知道的是,乌国庆最拿手的就是从人们忽视的地方发现真相。
四、复勘现场
乌国庆没有听取专案组的案情汇报,也没有查看任何卷宗,一放下行李就直接去了现场。
这是一套三居室的150平住宅,案发以来一直被封着,血味还没有完全散去,地上的血迹已经变成暗褐色了。
乌国庆戴着白手套用放大镜从门口开始,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看,走得很慢很小心,每一步都要小心谨慎,他会蹲下来对着地上的一点痕迹看十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
他在房子里勘查了整整四天,每天早上八点准时到,晚上八点才离开,中午在现场外吃盒饭,吃完接着看。
随行的景察都十分困惑,现场已经被翻得底朝天了,能找的地方都已经找了,还能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乌国庆认为现场会说话,只要你耐心、细心,它就会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凶手可以伪造现场,但是不能伪造全部细节,总会有一些他没有注意到的破绽。
第四天下午,乌国庆放下放大镜,对专案组民景说:“不要再查其他人了,凶手就是陈平”。
所有人都惊呆了。
乌国庆没有立即做出解释,而是带着民景又走了一遍现场,把陈平留下的五个致命的破绽一一指出来,这些缺点外行根本看不出来,但内行人一点就清楚。
五、致命漏洞
破绽一:只有进、没有出的鞋印
乌国庆指着地上的鞋印说:“大家看一下,所有的鞋印都朝着卧室方向,没有一个朝向门口的。也就是说,外来凶手进来之后就没有再出去过”
“更奇怪的是,”乌国庆又说,“书房、卫生间柜子上都有血手套印,说明凶手去过那里,但是那些地方的地面上都没有鞋印,并且整个现场的地面也没有被擦过的痕迹”,
乌国庆说:“这些鞋印并不是凶手作案时留下的,而是凶手刹人之后故意穿鞋踩出来的,只在门口到卧室之间走动,并未去其他地方,因此出现了这样的反常情况,他这样做是为了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误以为有外人作案”
破绽二:只抽屉里拿走东西而不翻其他物品的抢劫犯
乌国庆走到床头柜前,指着抽屉边缘的血手套印说:“你们看,这个手套印很清晰,说明凶手用力拉开了抽屉,但是再看看抽屉里面,股票、现金、存折都在,并且摆放得很整齐,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
抢劫犯冒着生命危险进入他人家中打开抽屉却一无所获,这合理吗?乌国庆道:他并不是为了抢劫,只是留下血手套印来制造抢劫的假象。
破绽三:无法实施强检的捆绑姿势
乌国庆指着床铺上留下的痕迹说,凶手把汪玲的睡裤扒到小腿处,想制造强检的假象,但是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将汪玲的双腿并拢捆绑在高位。
办理过几百起强检案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捆绑的姿势,在这种情形下不可能发生强检,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精斑或者分泌物,这说明强检现场完全是伪造的。
破绽四:异常整齐的致命刀伤
乌国庆出示法医尸检报告,指着其中一页说,“汪玲胸口有四处并列的致命刀伤,间距完全一样,深浅也差不多,太不正常,”
人在第一次被刺的时候,会因为剧痛而剧烈挣扎、翻滚,后面不可能这么有规律地伤口,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四刀是在汪玲完全丧失反抗能力之后才刺的。
第五个破绽是只能被亲近的人骗服的安眠药。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汪玲体内有安眠药,乌国庆说尸检发现汪玲死前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但现场没有找到任何安眠药的包装,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
汪玲嘴上没有伤口,也没有被强制灌药的现象,说明安眠药是她自己喝下去的,在深夜独自一人在家的情况下能让她毫无防备地喝下安眠药的人只能是她最亲近的人。
乌国庆望着在场的所有人,一字一句地说,根据以上所有的证据来看,凶手只能是陈平,没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条件,也没有第二个人能设计出这样的现场。
六、收网
乌国庆得出结论之后,专案组就马上改变侦查方向,开始对陈平展开全面调查。
很快又出现了一些重要的证据。
景方找到了给陈平送工艺短刀的张某,张某说他当时一共买了5把一模一样的刀,分别送给了包括陈平在内的5个人,景方找到了另外4个人,他们的刀还在,只有陈平那把刀不见了。
乌国庆在被子上找到两个血刀印,经鉴定与该款工艺短刀的形状、尺寸完全一致。
足迹专家王清举对现场的鞋印进行鉴定,得出结论是现场鞋印与陈平所穿鞋子特征完全一致,鞋印反映的人体足形特征、行走习惯动作特征和陈平完全一致。
景方还在汪玲的娘家找到她留下的6本日记和20多封遗书,上面详细地记载着陈平的出轨行为及两人之间激烈矛盾的情况,是证明陈平作案动机的铁证。
陈平于2003年10月29日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审讯室里趾高气昂的检察长终于垮掉了,他将杀妻的过程供了出来,和乌国庆所作的推理不差分毫。
但是没有人想到,这只是本场比赛的第一节。
懂法的陈平检察官知道“疑罪从无”的原则,他明白在庭审中翻供、指出证据链上的漏洞就可以逃避法律惩罚。
法庭上的战斗会更加激烈。
2004年12月2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陈平杀妻案。
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共20个小时,在咸阳法院历史上这是审理时间最长的一次案件。
陈平坐在被告席上,穿看囚服,白发苍苍,但是依然具有检察长的风范,在整个过程中为自己进行辩护,逻辑清晰、言辞犀利,且多次打断公诉人的话。
没有找到凶器、没有找到带血的手套、也没有找到手机,凭什么认定我就是凶手?陈平拍着桌子说,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的或者是推测出来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判处我无罪。
陈平最后的杀手锏就是抓住物证缺失这一点进行反扑。
七、开庭审理中,法律工作者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主要根据三个问题进行。
第一个问题是被指控的罪行是否由刑讯逼供所引起?
陈平认为自己被刑事拘留之后受到了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他说自己被吊在窗户上几天没有睡觉,并且遭到殴打和辱骂,在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才作出有罪供述。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陈平又找来同监舍的几个人作证,并且在入所的时候手腕上有明显的伤疤、下肢浮肿、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公诉人出示的入所体检记录,陈平入所时身体健康,没有外伤,公诉人还指出陈平有罪供述中对刹人过程、现场细节做了详细的描述,只有凶手本人才知道的细节,不可能是编造出来的。
第二个问题,关键物证缺少,证据链是否完整?
这是辩方最有力的武器,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直接物证凶器、血手套、手机等均被陈平扔进渭河,至今未找到,没有直接物证就无法认定陈平有罪。
公诉人反驳认为,直接物证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虽然没有找到凶器,但是现场留下的血刀印与陈平失踪的工艺短刀完全吻合,这就相当于“凶器的影子”,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且已形成的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闭环,即陈平有明确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充分、现场所有痕迹都指向他、他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结果完全一致,这些证据互相印证可以排除合理怀疑。
第三个问题,现场发现的他人毛发是否可以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
辩护律师提出,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在汪玲的床上发现了不属于陈平也不属于汪玲的几根毛发,这说明,案发当天有人在场,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
公诉人立刻拿出了DNA鉴定报告,根据报告显示,这些毛发是汪玲的一个亲戚的,案发前几天该亲戚到过汪玲家,坐在床上,并且该亲戚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早已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庭审最高潮处就是乌国庆出庭作证。
这位75岁的老人身穿朴素的衣服,坐在证人席上,用平静坚定的语气把发现的五个漏洞作了详细的说明,他的推理过程无懈可击,所有在场的人都被说服了。
陈平低头不再说话。
八、零口供定罪
2005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刹人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弹药,其行为已构成私藏弹药罪。
虽然被告人陈平在庭审中完全翻供,本案的部分直接物证也未找到,但是现有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人陈平有罪。
被告人陈平犯故意刹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判决结果时,陈平面无表情,他当场提出不服意见并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中国刑事诉讼史上很少见的以零口供为依据的死刑案件,它向世人证明,只要证据确实、充分,没有被告人的供述也可以定罪处罚。
九、争议与余波:正义的代价
陈平案的判决,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争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刑讯逼供问题:法院没有采纳陈平的说法,但是很多人认为同监舍人员的证言并不是凭空捏造,物证缺失问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没有直接物证的情况下判处死刑是草率的行为。执行程序问题:2006年8月12日陈平被执行死刑时未通知家属,且尸体秘密火化。
这些争议,直到今天依然存在。
但是不可否认陈平案是中国刑侦史上典型的反伪装破案案例,它很好地体现出了痕迹学在刑侦工作中的重要性,也促使了“零口供定罪”原则在中国的发展。
乌国庆后来接受采访时说:“陈平很聪明,也很专业,如果他把这份聪明用在正途上,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检察官,但他却用错了地方,任何专业知识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工具,只要犯罪就会留下痕迹,再完美的伪装也总有一天会被揭穿,”
2019年6月24日,乌国庆在北京去世,享年83岁,他一生破案3000多起,被称作中国刑侦界的泰山北斗,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人民景察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而陈平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他以前是法律的守护者,最终却成了践踏法律的人,他认为自己懂得法律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他忘记了法律的尊严不能被任何人侵犯。
内行博弈的最高境界不是看谁更能利用法律漏洞,而是看谁更尊重事实、更遵守法律。
凶器即使沉入渭河,正义也不会被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