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外卖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深受消费者诟病的“幽灵外卖”“一证多店”、后厨环境脏乱等问题,是重拳治理的对象。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今天(6月26日)曝光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经营者。
变造证件骗过审核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电子商务平台会要求申请上线的店铺上传资质证明,但过去一般都是形式审查,难以识别一些违法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许可证的行为,一批“幽灵外卖”骗过审查,混入平台。
今年4月2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海朵颐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借给两家商户,用于在淘宝闪购、美团等网络平台上线经营。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必须做到主体、地址、证照、实际经营范围的“四统一”。该公司出租出借经营资质,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和罚款。
今年4月28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云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巡查及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是肉类生鲜食品销售经营者,没有取得糕点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操作)的经营许可,却在电商平台上开店销售现制现售糕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其平台店铺内现制现售糕点类商品被下架并禁止编辑、销售。
但当事人“心有不甘”,通过技术手段变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主体业态信息篡改为“冷加工糕点制售”,后上传至网络平台并通过审核。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涉嫌构成买卖、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侦查。
擅自“外包”食品业务
一些经营者虽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但为了获取更多流量、销量,在外卖平台上注册不止一家店铺。
从实质风险来看,这些经营者多开的网店规避了市场准入审核,其经营场地、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加工流程往往无法承受“一证多店”的状态,当大量订单从各个网店涌向同一个后厨,容易爆发后厨脏乱差、食材不合规、消杀不到位等问题。
执法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后,“一证多店”的治理效果显著,但一种比“一证多店”更隐蔽的违法行为开始露出水面——发现制售能力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将制作加工业务“外包”给其他经营者,又或者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将“外包”的业务包装成自己网店的业务。
今年4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巡查辖区内的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店铺,发现上海驰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在其网店中上传了其他蛋糕店的门店、蛋糕照片,照片内容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该商户还将接到的外卖订单委托第三方蛋糕店进行加工制作。
蛋糕的现制现售风险容易被忽视,上述商户将蛋糕的制作环节外包的行为,加大了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或使用过期、不合格原料的风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驰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及虚假宣传案。
马肉猪肉冒充驴肉
外卖行业的最大痛点就是“不透明”,和堂食这种传统的餐饮服务模式不同,外卖的制作和配送过程,守在手机屏幕前的消费者无法实时、直观了解。缺乏“面对面”监督,一些经营者开始在食品安全管理上有所松懈,甚至丧失底线,导致加工环境脏乱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和添加剂等问题涌现,“反正没人看到”。
那些躲在屏幕背后的违法行为,也是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今年4月9日、1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与上海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在前期暗访排摸基础上,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宸宸餐饮店、上海市普陀区旺林餐饮服务部、上海市宝山区张凯小吃店、上海市宝山区琪迪小吃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慕芸餐饮店等6家网络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查,上述6家网络餐饮单位存在使用马肉、猪肉等非驴肉原料加工成“驴肉火烧”“驴肉粉丝汤”等驴肉菜品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查获涉案食品约56公斤,涉案金额44.8万元。
上述6家违法餐饮单位有5家因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涉案金额达到入刑标准,案件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移送公安部门。另1家未构成犯罪的餐饮单位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立案查处。
执法部门提醒餐饮单位及入网经营者,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是《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涉案金额达到入刑标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只是不讲诚信”那么简单。
茶叶蛋竟是“非遗”
近期,一些网络餐饮经营者为招揽客户,在“吆喝”时“用力过猛”,构成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今年1月15日,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相关线索,反映辖区内上海浦洱山茶饮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店铺中不当使用“非遗”等字样宣传产品。经查,当事人在淘宝闪购及美团外卖平台店铺上销售自制茶叶蛋和自制饮品,并非经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无传承人实际参与监制,却使用“非遗普洱贡茶茶叶蛋”“非遗·皇帝的宫廷普洱冬瓜珍珠”等作为商品名称,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
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有不少网络餐饮经营者在宣传时急于蹭热度、蹭流量,甚至借“非遗”“老字号”“手工”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一旦被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更重的法律后果,广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时应注意辨别宣传用语,认准官方认证标识,切勿被商户的话术误导。
原标题:《马肉猪肉做成“驴肉火烧”,上海曝光一批“幽灵外卖”和脏乱差后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