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年度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是否已正式公布?随着时间临近7月,本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笔者当日下午浏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未检索到本次养老金调整的正式通知,但在政府官网中查询到财政部发布的与2025年中央决算相关的公告,据2025年中央决算报告数据显示: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72.53亿元,完成预算的96.9%;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857.27亿元,完成预算的98.2%,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政策的积极属性进一步凸显。在本年度后续工作中,财政部将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向精准实施方向发力,更为积极的财政支出政策将为本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供有利支撑。
此外,本年度“十五五”规划纲要也释放出社会保障领域利好信号,纲要明确提出要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基本养老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要求基本养老金调整对退休待遇偏低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第一季度工作会议中披露,截至当年3月末,全国社保基金账户收支运行平稳,累计结余资金达10.8万亿元。基于上述信息,本年度基本养老金有望实现连续第22次上涨。
针对公众关注的“工龄30年的退休人员,在辽宁省与重庆市的养老金上涨金额是否一致”这一问题,下文将展开具体分析。
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个人涨幅金额,受全国整体调整水平与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基数两个核心因素共同影响。其中,全国整体调整水平即国家每年公布的全国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从近年调整情况来看,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呈逐步下降趋势,这一变化并非单纯的数字变动,而是与调整当期的宏观经济形势相适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应当根据物价上涨、职工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因此上一年度物价与工资变动情况,是本年度养老金调整比例制定的核心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公布的总体调整比例代表全国退休人员的平均调整水平,并非退休人员个人的具体涨幅。由于不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情况存在差异,在我国当前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下,个人最终涨幅并不相同。参考上年度养老金调整通知,我国目前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式,其中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工龄)直接相关,倾斜调整则要求参保人员满足对应条件方可享受,因此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基数、年龄等情况的差异,会最终导致个人涨幅出现区别。
以下以上年度各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例,对比辽宁省与重庆市调整方案的具体差异:
定额调整部分:辽宁省每人每月增加27元,重庆市每人每月增加22.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部分:辽宁省调整比例为0.3%,重庆市调整比例为0.55%;
缴费年限(工龄)挂钩调整部分:辽宁省采取分段计算方式,15年及以内部分每年增加9元,15年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9元;重庆市统一按每年0.65元计算;
高龄倾斜调整部分:辽宁省分两档,分别增加20元、40元;重庆市高龄倾斜调整规则较为特殊,无需等待年度养老金统一调整,只要退休人员达到对应年龄条件,自达到年龄当月即可享受高龄倾斜增发。
对比两个省市的调整方案可见,重庆市调整方案中养老金挂钩比例更高,更凸显“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辽宁省则在定额调整与工龄挂钩调整部分更具优势。现假设一位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工龄为30年,分别计算两个省市的调整涨幅如下:
辽宁省涨幅:27+3000×0.3%+9+15×0.9=58.5元;
重庆市涨幅:22.5+3000×0.55%+30×0.65=58.5元。
从该案例计算结果来看,仅计算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部分,辽宁省与重庆市该退休人员的涨幅金额均为58.5元,二者涨幅一致。但如果计入高龄倾斜部分,二者涨幅会出现较大差距,整体来看重庆市高龄倾斜的增发标准更高,且无需等待年度统一调整即可享受。
综上,在养老金水平、工龄完全一致的特定条件下,不同省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有可能相同;但整体来看,由于各省市具体调整方案存在差异,加之不同退休人员的个人养老金水平、年龄等情况各不相同,最终的涨幅金额通常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