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弹劾案即将于7月6日正式开审。众议院弹劾检察团成员、比科尔萨罗党团众议员特里·里东29日表示,莎拉要求参议院弹劾法庭驳回针对她的弹劾案,既没有宪法依据,也不符合参议院弹劾审判规则,案件进入参议院后必须依法完成审讯程序。
里东当天接受线上访问时强调,一旦众议院正式将弹劾条款移交参议院,案件便必须进入完整审判程序,不存在所谓“撤销案件”或“驳回弹劾”的法律机制。
“现在已经太迟了,已经无法阻止审判进行。7月6日审讯一定会开始,并一直持续到参议院弹劾法庭作出定罪或无罪裁决。”他说。
里东指出,无论《1987年菲律宾宪法》还是《参议院弹劾审判规则》,都没有“驳回动议”的规定,因此莎拉提出撤销弹劾的请求没有法律基础。
对于莎拉在答辩书中声称弹劾程序存在“恶意”和“偏袒”,因此整份弹劾案应属无效,里东也予以反驳。
他说,弹劾程序经过众议院多个法定阶段,包括提交、委员会审议、全院讨论及表决,最终获得257名众议员支持移送参议院审理。整个过程中,副总统及其盟友均有充分机会表达立场,因此不能简单指控程序存在恶意或偏私。
针对莎拉辩称自己有关“刺杀总统”的言论属于言论自由保障范围,里东强调,刑法中的“严重威胁”本身就是言论自由的重要例外。
他说,菲律宾法律一直都有因恐吓、威胁他人而被判刑的案例,因此不能把所有威胁性言论都归为言论自由。
他还指出,莎拉涉及总统小马科斯的争议言论并非只有一次。除了曾表示若自己遭遇不测,已安排人刺杀总统及其家属外,后来又曾公开发表涉及“砍下总统头颅”的言论,因此不能视为单一事件。
在机密资金争议方面,里东反驳莎拉有关审计署(COA)裁定尚未最终生效的说法。
他说,涉及副总统办公室7300万比索机密资金的《不予认可通知》,在审计署层级已经属于最终且具有执行力的决定,依法应由莎拉本人承担退款责任。
至于另一宗约3亿比索的机密资金审计案,目前虽仍可提出上诉,但若莎拉未依法提出,上述裁定同样将产生法律效力。
针对莎拉强调自己没有从机密资金中获得个人利益,里东认为,这并非弹劾案需要讨论的重点。
他说,个人获利通常是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但在审计署要求退还公款的案件中,关键并非是否有人中饱私囊,而是公共资金是否遭到违规使用。
“真正的问题不是有没有个人获利,而是机密资金是否被错误使用,这才是审计署要求副总统退还公款的原因。”他说。
对于辩方主张反洗钱委员会(AMLC)资料具有绝对保密性,不能作为证据,里东也表示不同意。
他说,AMLC依法可以与执法机关共享资料,而弹劾审判属于正式司法性质程序,只要涉及财产流向、涉嫌隐匿资产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参议院弹劾法庭均有权依法审查。
他同时表示,众议院检方仍坚持要求开启国税局(BIR)密封证物箱,因为其中保存着莎拉及丈夫马纳塞斯·卡皮奥自2009年至2024年的税务资料,将有助于全面查明副总统资产状况及是否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财富。
此外,对于前达沃市法院执行官阿贝·安德烈斯表示不愿卷入弹劾案,里东指出,如果参议院发出传票,对方依法必须出庭。
他说,检方邀请安德烈斯作证,并非重新审理2011年遭莎拉殴打一案,而是希望借此证明副总统过去存在暴力行为模式,这与检方指控她威胁总统等行为具有一定关联,因此证词具有相关性。
至于外界关注莎拉是否必须亲自出庭,里东表示,现行规则并未强制要求遭弹劾官员必须到庭,若缺席,法庭只会依法记录其未出席事实,审讯仍将继续进行。